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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4-1206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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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公开目录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第三条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进行严格的审核制度,拟稿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公开。

第四条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其目录应实行备案制度,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按规定不能进行公开的,不进行目录备案。

第五条根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三个部分。

第六条为便于查找,信息公开的签发流程以纸质形式留存。

第七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信息目录进行备案,并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