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04_A/2017-102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增减原因说明 |
合计 | 21.09 | 21 | 本年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年初起加强监管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控制,节省开支,降低“三公”经费。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11.03 | 11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06 | 10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06 | 10 | |
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原则上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能低于上年决算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