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504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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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
(2)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共有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34名(含工勤编),事业编3名。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公务员33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
2024年末在职人数56人比上年相同,其中:行政调入1人,退休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2024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包括六个方面:
1.千方百计稳岗位促就业,全力把稳就业基本盘。落实落细稳岗扩岗政策措施,深入挖掘县域岗位增量,加大创业扶持,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及转移就业质量,积极打造就业“幸福里”社区,开通直播带岗,全面提升就业质量。2024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送就业岗位2.4万个,召开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座谈会113场次,举办现场招聘会及就业政策宣传会19场次,开展直播带岗及直播送政策6场次,建成就业“幸福里”社区2个。1-10月,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94人(女性1315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2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3.4%、64.3%、58.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346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1793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42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4326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3.7%、109%、107.6%、154.5%。培训农村劳动力13809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3904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636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4.4%、114.8%、77.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03人,金额10136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425户的94.82%。审核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022人302.2万元、省内县外一次性生活补贴511人30.66万元。
2.深化社保扩面提质行动,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以常态化推进“康乃馨”社保服务行动为发力点,不断优化社保服务,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83万人,完成指标任务人的100%,参保覆盖率达96.46%;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3.82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2%,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2.5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9.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费人数113133,实际缴费人数109339,实缴率96.65%,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86.42%,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5.01%;参加工伤保险3.4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0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89.28%。全面贯彻落实待遇调整发放政策,确保待遇发放准确无误,2024年来,共发放各类社保待遇 44326.16万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今年以来共为201户企业节约成本938.7万元;为238名领失业金人员完成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代缴,共计资金 40.56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12户153.32万元,技能提升补贴110人18.75万元。落实缴费困难群体财政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7943人代缴99.11万元。聚焦欺诈骗保整治,2024年以来共核查待遇类疑点数据63条,涉及多领待遇5人,共计金额15634.48元,已全部追回。
3.持续优化人才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立足各行业用人需求,严格用人计划执行,切实抓好人才招引。2024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校园直招以及安置等方式为我县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219人,有效保障了全县各项工作开展。严格《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和完善事业人员管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共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内调动56人,县外调入18人,调出县外37人。为71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服务,截至目前,初级职称评审通过31人,中级职称评审通过147人,高级职称评审通过11人,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1人;认真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评审工作,评审通过技师15人、高级工13人。各项人事管理有序推进,工资福利待遇得到及时审核审批落实。
4.全力防范化解劳动风险,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在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深入企业、工地开展普法宣传10余场,有效打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预防针”。围绕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筑工地重点场所开展用工领域乱点乱象综合整治,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2户次,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把解决欠薪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实践,扎实开展“安薪行动”、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化解欠薪问题3个,清偿43名工人工资合计37.88万元。全年共办结各类欠薪线索219条,合计为426人次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40.22万元。共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25件,经审查,不予受理4件,调解处理17件,裁决4件,调解成功率80.9%,到期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25人,累计为当事人调处各类资金69.85万元。截至目前,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启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1017户,签订劳动合同11724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7件,其中以本部门名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5件。
5.建设就业“幸福里”社区,提升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今年以来,龙陵县聚焦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本县重点产业发展用工需求,采用“1291”(全年就业)模式,搭建起就业“幸福里”社区新型劳务用工平台,打造企业用工和群众就业“直通车”。一是构建“1”个体系,夯实服务保障。构建“人社部门+用工主体+‘幸福里’社区+务工群众+乡镇、村(社区)”的就业体系,搭建用工主体和务工群众的供需对接平台,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二是打造“2”个试点,稳步压茬推进。结合龙陵县实际,打造县城区和勐糯镇两个试点,探索建立服务于本地产业发展用工的就业“幸福里”社区。三是强化“9”项措施,守护群众幸福。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底数摸排、宣传发动、技能培训、生活保障、跟踪服务等九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幸福里”就业社区建设,促进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四是设立“1”个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长足发展。在县人社局设立“幸福里”社区专线,负责收集用工需求、登记求职意愿,宣传政策并处理相关诉求。县城就业“幸福里”社区自3月底启用以来,已有100余人集中加工石斛枫斗,累计获取劳动报酬27万余元;勐糯镇“幸福里”社区自10月启用以来,已吸纳劳动力就业120人,累计获取劳动力报酬20余万元。
6.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欠薪治理。一是分类动态监管,源头治理欠薪。利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通过设立账户、签订资金管理协议、确保人工费及时全额支付等措施,对工资账户进行“红黄绿”分类管理。目前,12个工程项目已纳入此管理体系,其中1个由“黄色”调整为“绿色”。二是多元调处化解,及时定分止争。除用好常规欠薪维权渠道外,在全县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定期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把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在项目一线,不断提升欠薪问题化解质效。目前,已在10个在建项目工地设立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三是强化典型引领,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践行“典型引路法”,持续开展“无欠薪企业”创建活动,对于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无欠薪项目部”,推动各项激励政策落实,让企业尝到“甜头”,获得“实惠”,推动全县形成“不想欠薪、不要欠薪”的良好氛围。2024年,有2个项目部通过省级审定,被认定为云南省2024年度第一批“无欠薪项目部”,共为创建成功“无欠薪项目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的5个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半缴存手续,1个项目办理免缴手续。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4年决算收入100,818,45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18,452.96元,占总收入100%。与上年收入96,280,903.23元相比增加4,537,549.73 元,增长4.71%。
2.2024年决算支出100,839,918.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0,818,452.96元,占总支出99.98%,其他支出21,465.87元,占总支出的0.02%。基本支出68,354,971.43元,占本年支出67.79%;项目支出32,484,947.40元,占总支出32.21%。与上年96,319,532.01元相比增加4,520,386.82 元,增长4.69%。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4年3月10日—30日)。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4年4月1日—11月30日)。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4年12月1日—31日)。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县人社局预算支出90,560,347.66元,实际决算支出数100,839,918.83元,执行率111.35%,得分10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龙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各项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功能分类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4个,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开发就业岗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预定目标,得25分。
质量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工作实际完成率,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10分。
时效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工作完成及时率、各项补贴拨付及时率,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得15分。
成本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推动龙陵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社会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单位职工环保知识培训,促进龙陵县生态环境发展,绩效考评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生态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满意度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单位人员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20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县人社局2024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做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中心、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