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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404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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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2023年度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共有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34名(含工勤编),事业编8名。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含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8人,临时聘用人员8人。

2023年末在职人数56人比上年63人减少7人,其中:行政调入5人(含工勤人员1人)、退休2人、事业人员分流出1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2023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包括七个方面:

1.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增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定和促进就业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就业,着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一是稳岗拓岗取得新成效积极落实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措施,充分结合县内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等情况,通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用工主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吸纳更多就业人员。2023年,全县开发就业岗位6024个,城镇新增就业410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0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3%、100.7%、109.3%,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54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6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01个,吸纳就业见习人员36人。期末登记失业人员16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7%,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转移就业稳中向好。紧紧围绕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的目标,充分挖掘县内就业潜力,收集省内外优质就业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高薪地区、行业和企业转移就业。2023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23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万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4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4%、101.3%、107.5%、151.9%。三是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充分整合人社、农业、工会、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大力推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项目化”培训,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2023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4830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6467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80人次,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48.3%、190.2%、102%。四是创业扶持持续加强。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回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2023年,全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25户,发放金额797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贷免扶补389户7412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6户567万元。开展网络创业培训123人,审核通过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补贴金额9万元。五是就业服务不断提升。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成零工市场1个,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掌上就业”“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平台,精准做好就业服务。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送就业岗位1.97万个,举办现场招聘会10场次。开展人社干部进企拓岗稳岗专项行动,23名人社领导干部“一对一”挂钩联系23户重点用工企业,举办企业政策集中宣讲2场次,开展进企宣传12场次,覆盖用工主体43户;对63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了100%跟踪服务。

2.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面提质迈出坚实步伐。坚持扩面、提质并重,持续扩大参保覆盖及结构调优。一是扩面提质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入户调查、干部联系“包保”四项工作机制,精准锁定扩面对象,建立扩面,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开展社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舆论氛围。2023年,共开展社保政策专场宣讲100余场次,开展社保服务3.22万次,服务群众5.98万人次。全县净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38人,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47万人、18.08万人、3.08万人、1.61万人,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57%、100%、103.01%、103.8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5.61%。二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计发。严把待遇调整发放业务关口,准确核定并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来,共为6320名退休人员完成待遇调整,完成2021年143名退休中人待遇清算及45名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工作。累计发放各项社保待遇49790.46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27617.7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12119.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418.53万元、工伤保险1178.89万元;失业保险456.1万元。三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持续完善。严格执行征收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相关规定,规范身份认定程序,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完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提高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补助标准,鼓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保,参职保。截至2023年年末,全县累计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4.04万人,符合保障对象的参保人数4477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85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92人。四是基金更加安全稳固。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树牢底线思维,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巡查监督12次,财务对账12次,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核实疑点数据276条,完成待遇资格确认56640人。核处上级下发历年工伤保险疑点数据4条,均为当年已整改问题。五是数字建设基础更加坚实。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及持卡人员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全县累计持卡人数30.53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18.45万人。

3.不断深化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围绕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强化服务、主动作为,不断完善人才引进、调配、培养、服务管理等工作。一是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校园直招、特岗全科医生安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公费师范生安置、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2023年共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6人。其中,公开招考40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0人(龙一中7人,县医院3人),招聘教育硕师3人,考核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6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15人,公费师范生安置26人,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79人,退役士兵安置7人。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2人。二是流动调配规范有序。严格《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人事调配。全年办理县外调入5人;县内调动43人,其中,组织调整(任职)3人,县内考核调动14人,公开选调26人;调出县外23人,其中,参加公开遴选调出4人,考核调出19人;办理12家单位(部门)内部调整手续70人。三是人事管理进一步夯实。圆满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全县共有48个部门参加事业单位考核,涉及职工总数5010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4829人,优秀699人,合格4083人,不合格2人,见习期考察人员181人,参考率为96.39%,优秀所占比例为14.48%。55个部门参加机关工勤考核,职工总数165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65人,优秀29人,合格136人,参考率为100%,优秀所占比例为17.58%。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按期完成,2022年末,全县共有事业单位191个,其中:公益一类单位186个,公益二类单位5个,编制数5225个,在编人员数5054个,空编情况171个。职称评聘,岗位设置有序推进,2023年,为801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职称申报服务指导;审批单位岗位设置63个,办理职务变动301批次,涉及人员1239人次,人员信息完善共1992人次;对2343名事业人员4686份合同进行规范完善;严格执行退休及死亡相关待遇政策,2023年,审批机关工人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42人,办理死亡后相关待遇审核44人,核查教体系统申请退休及法定退休人员情况83人。四是人才服务持续优化。围绕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持续加强对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兴保英才”支持计划的作用,做好“兴保英才”申报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兴保英才6人,其中2023年新申报1人。引导规模企业和技工院校合作,着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28人,新增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161人。

4.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劳动关系大局和谐稳定。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着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普法效应逐步彰显。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劳资双方“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2023年来,共开展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协同龙山镇人民政府对城市5社区400余户市场主体负责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题宣讲,现场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受理咨询答疑90余人次。二是欠薪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紧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源头欠薪隐患,及时核处欠薪线索。2023年,共办结平台、来电、来访等各类欠薪投诉举报137条,涉及人数961人次,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925.21万元,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结案率100%,全县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三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截至2023年年末,已在10个乡镇、5个县直单位、8家企业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年与10户企业建立志愿联系服务,邀请2家用人单位旁听了仲裁庭审,共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11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裁决1件,调解处理9件,调解成功率90%,到期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11人,累计为当事人调处各类资金20.62万元。四是劳动关系格局持续优化。稳步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深入企业进行“点对点”用工指导服务,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维护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3年末,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启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985户,签订劳动合同1257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4694份,签订率为87%;企业综合集体合同16份,涉及职工2703人。审批特殊工时制度10户,涉及职工14844人,审批劳务派遣3户。建立健全调解员名册,审核通过调解员54人,其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荣获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称号。培育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户,指导新成立企业规范用工20户,对12户重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完成企业薪酬调查32户,并发布了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完成4户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五是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依法依规实施。严把材料审核把关,做好工伤认定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材料的初核以及认定(鉴定)结果的送达、登记。全年受理上报工伤认定申请83人,受理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1人。

5.强化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确保政策准确贯彻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确保政策落地有声,执行有力。一是薪资水平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严格执行工资正常晋升机制,并及时予以审批落实。2023年,审核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级别242人,月增资12791元,人均52.85元/月;审核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462人,月增资46321元,人均100.26元/人。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4740人,月增资390807元,人均82.44元/月;办理岗位职务变动调整工资949人,月增资270651元,人均285.19元;审批学历变动调整工资4人,月增资638元,人均159.5元/月;审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变动调整工资11人,月增资3130元,人均284.54元/人。审批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9人,月增资6871元,人均763.44元/月。审批第一线科技人员浮动固定薪级工资60人,月增资4378元,人均72.96元/月。二是艰边津贴标准调整按时完成。根据云组通〔2023〕24号、组通字〔2023〕8号文件精神,及时对标准进行调整,共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标准6881人,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月增资:422908元,人均61.46元/人,共计补发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工资6911465元。三是绩效激励机制得到及时落实。严格以政策及考核为依据,加强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核、分配予以严格把控与指导。2023年,完成了2022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审批工作,审批金额2531.31万元,惠及职工6661人,人均3800.19元。核拨2022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338.22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1552.54万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53.56万元;其他事业单位1532.12万元(其中财政差额供养267.17万元)。协同卫健、财政部门规范完善医疗系统绩效工资总量工作。四是乡村岗位福利待遇得以充分体现。严格执行乡镇岗位及乡村教师补贴政策,执行按月审批制度,确保及时审核并落实到位。2023年,共计审核审批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乡镇补贴3759人,补贴总额为2255.4万元;乡村教师补助3175人,补助总额为1927.33万元。

6.立足部门职责,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努力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转移就业促增收成效逐渐凸显。紧紧围绕“稳就业、促增收”主线,严格执行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力推动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政策落地见效,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稳定收入来源。2023年,推动2.46万人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其中,省外转移就业0.4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7.5%、151.9%;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770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2.8%;培训脱贫劳动力6467人次,有效提升了脱贫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共计审核发放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941人394.1万元;发放贫困劳动力省内县外一次性外出务工生活补贴463人27.78万元。二是兜底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优势,鼓励建设就业帮扶车间,有效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全县共计运行就业帮扶车间7个,其中,2023年新认定2个,共吸纳脱贫劳动力54人,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118156元;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700个,聘用贫困劳动力700人,发放岗位补贴559.44万元。三是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始终扛牢民生保障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代缴政策,通过精准摸底、严格筛查,确保困难群体的代缴工作全覆盖,无遗漏。2023年,共为8250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缴费困难群体代缴社保缴费,代缴金额102.7万元。其中,低保代缴4866人,金额48.66万元;特困代缴121人,金额1.21万元;五保代缴26人,金额0.26万元;重残代缴2020人,金额40.4万元,三级残疾人代缴1217人,金额12.17万元。

7.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着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系统内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人社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服务体验越来越好。

此外,县人社局还认真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法治建设成效(依法治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反恐怖主义、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党管武装、国防动员、生态环境保护、禁毒防艾、信访、保密、宗教、全民科学素质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双拥模范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工作。做到主责主业与重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3年决算收入9628090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80395.01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508.22元,占总收入0.00%。与上年收入20870748.60元相比增加75410154.63元,增长361.32%。

2.2023年决算支出9631953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6280395.01元,占总支出99.96%,其他支出39137.00元,占总支出的0.04%。基本支出8459027.23元,占本年支出8.78%;项目支出87860504.78元,占总支出91.22%。与上年20801067.07元相比增加75479327.94元,增长362.8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3年3月10日—30日)。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11月30日)。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31日)。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县人社局预算支出11716598.86元,实际决算支出数96319532.01元,执行率822.08%,得分20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龙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各项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功能分类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4个,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开发就业岗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预定目标,得20分。

质量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工作实际完成率,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8分。

时效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工作完成及时率、各项补贴拨付及时率,绩效考评结果为95%,未全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得7分。

成本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4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推动龙陵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社会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单位职工环保知识培训,促进龙陵县生态环境发展,绩效考评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生态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满意度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单位人员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20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县人社局2023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做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中心、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