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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40914-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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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000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增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定和促进就业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就业,着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一是稳岗拓岗取得新成效。积极落实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措施,充分结合县内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等情况,通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用工主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吸纳更多就业人员。2023年,全县开发就业岗位6024个,城镇新增就业410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0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3%、100.7%、109.3%,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54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6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01个,吸纳就业见习人员36人。期末登记失业人员16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7%,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转移就业稳中向好。紧紧围绕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的目标,充分挖掘县内就业潜力,收集省内外优质就业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高薪地区、行业和企业转移就业。2023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23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万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4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4%、101.3%、107.5%、151.9%。三是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充分整合人社、农业、工会、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大力推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项目化”培训,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2023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4830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6467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80人次,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48.3%、190.2%、102%。四是创业扶持持续加强。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回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2023年,全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25户,发放金额79,790,0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贷免扶补389户74,120,000.00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6户5,670,000.00元。开展网络创业培训123人,审核通过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补贴金额90,000.00元。五是就业服务不断提升。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成零工市场1个,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掌上就业”“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平台,精准做好就业服务。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送就业岗位1.97万个,举办现场招聘会10场次。开展人社干部进企拓岗稳岗专项行动,23名人社领导干部“一对一”挂钩联系23户重点用工企业,举办企业政策集中宣讲2场次,开展进企宣传12场次,覆盖用工主体43户;对63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了100%跟踪服务。

2.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面提质迈出坚实步伐。坚持扩面、提质并重,持续扩大参保覆盖及结构调优。一是扩面提质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入户调查、干部联系“包保”四项工作机制,精准锁定扩面对象,建立扩面,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开展社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舆论氛围。2023年,共开展社保政策专场宣讲100余场次,开展社保服务3.22万次,服务群众5.98万人次。全县净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38人,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47万人、18.08万人、3.08万人、1.61万人,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57%、100%、103.01%、103.8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5.61%。二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计发。严把待遇调整发放业务关口,准确核定并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来,共为6320名退休人员完成待遇调整,完成2021年143名退休中人待遇清算及45名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工作。累计发放各项社保待遇500,826,815.6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276,177,452.45元、企业养老保险124,114,189.7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4,185,307.58元、工伤保险11,788,860.46元;失业保险4,561,005.34元。三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持续完善。严格执行征收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相关规定,规范身份认定程序,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完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提高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补助标准,鼓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保,参职保。截至2023年年末,全县累计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4.04万人,符合保障对象的参保人数4477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85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92人。四是基金更加安全稳固。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树牢底线思维,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巡查监督12次,财务对账12次,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核实疑点数据276条,完成待遇资格确认56640人。核处上级下发历年工伤保险疑点数据4条,均为当年已整改问题。五是数字建设基础更加坚实。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及持卡人员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全县累计持卡人数30.53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18.45万人。

3.不断深化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围绕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强化服务、主动作为,不断完善人才引进、调配、培养、服务管理等工作。一是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校园直招、特岗全科医生安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公费师范生安置、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2023年共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6人。其中,公开招考40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0人(龙一中7人,县医院3人),招聘教育硕师3人,考核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6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15人,公费师范生安置26人,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79人,退役士兵安置7人。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2人。二是流动调配规范有序。严格《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人事调配。全年办理县外调入5人;县内调动43人,其中,组织调整(任职)3人,县内考核调动14人,公开选调26人;调出县外23人,其中,参加公开遴选调出4人,考核调出19人;办理12家单位(部门)内部调整手续70人。三是人事管理进一步夯实。圆满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全县共有48个部门参加事业单位考核,涉及职工总数5010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4829人,优秀699人,合格4083人,不合格2人,见习期考察人员181人,参考率为96.39%,优秀所占比例为14.48%。55个部门参加机关工勤考核,职工总数165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65人,优秀29人,合格136人,参考率为100%,优秀所占比例为17.58%。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按期完成,2022年末,全县共有事业单位191个,其中:公益一类单位186个,公益二类单位5个,编制数5225个,在编人员数5054个,空编情况171个。职称评聘,岗位设置有序推进,2023年,为801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职称申报服务指导;审批单位岗位设置63个,办理职务变动301批次,涉及人员1239人次,人员信息完善共1992人次;对2343名事业人员4686份合同进行规范完善;严格执行退休及死亡相关待遇政策,2023年,审批机关工人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42人,办理死亡后相关待遇审核44人,核查教体系统申请退休及法定退休人员情况83人。四是人才服务持续优化。围绕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持续加强对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兴保英才”支持计划的作用,做好“兴保英才”申报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兴保英才6人,其中2023年新申报1人。引导规模企业和技工院校合作,着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28人,新增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161人。

4.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劳动关系大局和谐稳定。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着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普法效应逐步彰显。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劳资双方“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2023年来,共开展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协同龙山镇人民政府对城市5社区400余户市场主体负责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题宣讲,现场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受理咨询答疑90余人次。二是欠薪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紧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源头欠薪隐患,及时核处欠薪线索。2023年,共办结平台、来电、来访等各类欠薪投诉举报137条,涉及人数961人次,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9,252,100.00元,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结案率100%,全县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三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截至2023年年末,已在10个乡镇、5个县直单位、8家企业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年与10户企业建立志愿联系服务,邀请2家用人单位旁听了仲裁庭审,共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11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裁决1件,调解处理9件,调解成功率90%,到期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11人,累计为当事人调处各类资金206,200.00元。四是劳动关系格局持续优化。稳步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深入企业进行“点对点”用工指导服务,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维护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3年末,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启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985户,签订劳动合同1257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4694份,签订率为87%;企业综合集体合同16份,涉及职工2703人。审批特殊工时制度10户,涉及职工14844人,审批劳务派遣3户。建立健全调解员名册,审核通过调解员54人,其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荣获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称号。培育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户,指导新成立企业规范用工20户,对12户重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完成企业薪酬调查32户,并发布了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完成4户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五是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依法依规实施。严把材料审核把关,做好工伤认定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材料的初核以及认定(鉴定)结果的送达、登记。全年受理上报工伤认定申请83人,受理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1人。

5.强化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确保政策准确贯彻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确保政策落地有声,执行有力。一是薪资水平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严格执行工资正常晋升机制,并及时予以审批落实。2023年,审核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级别242人,月增资12,791.00元,人均52.85元/月;审核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462人,月增资46,321.00元,人均100.26元/人。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4740人,月增资390,807.00元,人均82.44元/月;办理岗位职务变动调整工资949人,月增资270,651.00元,人均285.19元;审批学历变动调整工资4人,月增资638.00元,人均159.50元/月;审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变动调整工资11人,月增资3,130.00元,人均284.54元/人。审批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9人,月增资6,871.00元,人均763.44元/月。审批第一线科技人员浮动固定薪级工资60人,月增资4,378.00元,人均72.96元/月。二是艰边津贴标准调整按时完成。根据云组通〔2023〕24号、组通字〔2023〕8号文件精神,及时对标准进行调整,共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标准6881人,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月增资:422,908.00元,人均61.46元/人,共计补发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工资6,911,465.00元。三是绩效激励机制得到及时落实。严格以政策及考核为依据,加强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核、分配予以严格把控与指导。2023年,完成了2022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审批工作,审批金额25,313,112.00元,惠及职工6661人,人均3800.19元。核拨2022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3,382,264.00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15,525,410.00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535,640.00元;其他事业单位15,321,214.00元(其中财政差额供养2,671,790.00元)。协同卫健、财政部门规范完善医疗系统绩效工资总量工作。四是乡村岗位福利待遇得以充分体现。严格执行乡镇岗位及乡村教师补贴政策,执行按月审批制度,确保及时审核并落实到位。2023年,共计审核审批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乡镇补贴3759人,补贴总额为22,562,000.00元;乡村教师补助3175人,补助总额为19,242,100.00元。

6.立足部门职责,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努力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转移就业促增收成效逐渐凸显。紧紧围绕“稳就业、促增收”主线,严格执行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力推动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政策落地见效,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稳定收入来源。2023年,推动2.46万人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其中,省外转移就业0.4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7.5%、151.9%;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770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2.8%;培训脱贫劳动力6467人次,有效提升了脱贫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共计审核发放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941人3,941,000.00元;发放贫困劳动力省内县外一次性外出务工生活补贴463人277,800.00元。二是兜底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优势,鼓励建设就业帮扶车间,有效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全县共计运行就业帮扶车间7个,其中,2023年新认定2个,共吸纳脱贫劳动力54人,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118,156.00元;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700个,聘用贫困劳动力700人,发放岗位补贴5,594,400.00元。三是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始终扛牢民生保障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代缴政策,通过精准摸底、严格筛查,确保困难群体的代缴工作全覆盖,无遗漏。2023年,共为8250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缴费困难群体代缴社保缴费,代缴金额1,027,000.00元。其中,低保代缴4866人,金额486,600.00元;特困代缴121人,金额12,100.00元;五保代缴26人,金额2,600.00元;重残代缴2020人,金额404,000.00元,三级残疾人代缴1217人,金额121,700.00元。

7.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着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系统内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人社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服务体验越来越好。

此外,县人社局还认真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法治建设成效(依法治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反恐怖主义、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党管武装、国防动员、生态环境保护、禁毒防艾、信访、保密、宗教、全民科学素质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双拥模范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工作。做到主责主业与重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6,280,90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80,395.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8.2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410,154.63元,增长361.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479,327.94元,增长362.86%;其他收入减少69,173.31元,下降99.27%。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53,814.09元,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增加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费84,152.80元及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1,074,226.28元,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68,170,311.61元纳入局机关核算,就业补助支出增加3,317,830.8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236,058.83元,增加的原因为: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增加;农林水支出增加3,522,209.50元,增加的原因为: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3,522,209.5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23,845.93元,增加的原因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6,319,532.01元。其中:基本支出8,459,027.23元,占总支出的8.78%;项目支出87,860,504.78元,占总支出的91.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506,364.94元,增长362.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4,105.24元,下降2.24%;项目支出增加75,700,470.18元,增长622.53%。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94,105.2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8,899.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7,696.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42,903.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75,673,433.1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1,878.7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75,534,708.47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减少1,309,965.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59,027.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35,669.0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3,358.21元,占基本支出的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60,504.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执行项目数13个。

项目一就业补助资金

2023年度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共计到位27,634,326.36元(龙财社〔2023〕15号10,220,000.00元、龙财社〔2023〕103号400,000.00元、龙财社〔2022〕24号8,494,326.36元,龙财社〔2023〕42号8,52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11,432,873.00元,其中求职创业补贴133人计133,000.00元;乡村公共服务岗补贴700人计6,165,600.00元;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计56人197,653.00元;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23人115,000元;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交通费生活费补贴3186人计2,452,400.00元,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387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2,369,220.00元;

项目二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共计到位1,721,500.00元(龙财农〔2022〕28号1,500.00元、龙财农〔2023〕25号1,72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1,721,5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3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322人4-9月工资,省外、县外省内务工贫困劳动力464人一次性生活补贴,沪滇劳务协作现场招聘会和沪滇劳务协作直通车服务点建设。

项目三创业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022年创业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共计到位60,602.87元,(龙财预〔2023〕9号60,602.87元)。完成情况:2023年共支付39,137.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用。

项目四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

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共计到位2,025,000.00元(龙财社〔2023〕1号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2,025,000.00元)。完成情况: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共支付1,585,938.60元,用于发放2023年1208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项目五“三支一扶”补助专项资金

2022年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共计到位资金10,742.08元(龙财社〔2023〕3号37,642.08元、龙财社〔2023〕16号70,000.00元)。完成情况:“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共支付85,912.92元,用于发放2022年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

项目六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

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共计到位359,692.14元(龙财外金〔2023〕3号244,000.00元、龙财社〔2023〕3号115,962.14元)。完成情况:共支付221,832.92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经费。

项目七2023年龙陵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资金

2023年龙陵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资金共计到位3,948,640.00元(龙财涉农〔2023〕2号3,948,64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3,668,0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3年度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3668人一次性交通补助。

项目八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共计到位资金96,845.93元(龙财资〔2023〕1号96,845.93元)。完成情况:共支付96,845.93元,用于支付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项目九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共计到位资金69,600,000.00元(龙财社〔2023〕2号69,600,000.00)。完成情况:共支付68,170,311.61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

项目十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2023年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0,000.00元(龙财社〔2023〕1号1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84,152.80元,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项目十一非税返回工作经费

2023年非税返回工作经费共计到位资金54,000.00元(龙财综〔2023〕34号54,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54,000.00元,用于支付办公经费。

项目十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023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0,000.00元(龙财预〔2023〕55号1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100,000.00元,用于支付重点项目前期可研报告费、测绘费及社会风险评估费。

项目十三首席技师培养经费

2023年首席技师培养经费共计到位资金600,000.00元(龙财行〔2023〕18号6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600,000.00元,用于支付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师培养经费各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83,549.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增加75,455,482.01元,增长364.03%,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53,814.09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经费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1,143,399.59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68,170,311.61元纳入局机关核算,就业补助支出增加3,317,830.8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6,058.83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农林水支出增加3,522,209.5元,增加的原因是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3,522,209.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6,98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09,479.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7,504.1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22,33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76,205.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8,155.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97,977.1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7,04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7,042.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37,18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84.6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89,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114,2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00元,决算为34,2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8.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2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00元,决算为34,2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065.07元,下降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55.93元,增长2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721.00元,下降41.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业务人员及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358.21元,比上年增加59,896.88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公费用支出较2022年增加61,702.9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23,358.21元;其中:办公费160,951.60元、水费3,258.50元、电费15,902.63元、邮电费30,000.00元、差旅费59,904.00元、公务接待费34,279.00元、劳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89,586.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7,47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3,942,255.28元,其中,流动资产490,627.92元,固定资产9,209,207.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242,419.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75,208.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7,063.72元,固定资产减少339,694.90元,其他资产减少9,388,45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107,7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