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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309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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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000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 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稳岗增收为导向,努力提升就业质效。一是就业渠道不断扩宽。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定和促进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促进城镇居民、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2022年,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5941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88人(女性182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2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29人,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4.23%、105.12%、117.57%、112.15%;期末登记失业人数16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就业形式总体稳定。二是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以沪滇劳务协作和“红色劳务”试点工作机制为抓手,聚焦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行动。2022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8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25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37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3%、102.1%、102.6%。三是就业技能稳定提升。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资源统筹,多渠道多层次培养技能人才。2022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38971人次,脱贫劳动力12424人次,人社部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432人次,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25%、310.6%、110.8%。四是兜底就业得到保障。针对“无法离家、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实施就业兜底保障。2022年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700个,聘用贫困劳动力700人,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468.96万元。五是扶持创业促就业成效明显。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从事各类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给予三年期不超过2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2022年,全县6个承办部门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9户,金额14125万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1.06%,带动就业1926人。其中,“贷免扶补”创业贷款621户,金额11965万元,带动就业1589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38户,金额2160万元,带动就业337人。

2.深入推进社保覆盖惠民提升行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参保水平取得新突破。突出扩面提质,社会保障覆盖越来越广。截至2022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达497户,参保人数3.1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3 %,在职参保 2.48万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参保368户1.83万人,基金收入20323.67万元,支出11775.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29户0.65万人,基金收入18217.88万元,支出18935.69万元。参加工伤保险单位780户2.7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基金收入652.5万元,支出1139.7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基金收入11656.90万元,支出7800.11万元。参加失业保险单位365户,参保人数150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基金收入935.84万元,支出917.94万元。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完成3097名企业职工退休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2970.39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26.39元,发放待遇3202人(12月人数),全年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11213.29万元。完成3002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6842元,发放待遇3096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5545.51万元。完成工伤保险待遇发放1139.73万元,其中:定期待遇259.8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的108元/月提高到2022年113元/月,领取待遇49641人,发放养老金7800.11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224人164.9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46人50.94万元。三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实。截至2022年末,全县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43144人。其中:符合保障条件且符合参保条件的466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666人,参保率达 100%;当年兑现补助1197人,兑现补助资金161.3万元。四是社会保险“稳定器”作用得到体现。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共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轻各类社会保险缴费5055.84万元,缓缴社会保险费252.71万元,为102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233.31万元,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8人4.35万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0.85万元,惠及15家企业217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8.25万元,惠及9家企业57人。五是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经办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核查预警信息及疑点数据490余条,涉及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9人,违规金额27044元,已全部追回并在稽核考核系统内进行反馈。六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基础得以夯实。扎实推进社保卡“应发尽发”工作,2022年,累计接收比对补贴对象数量17.29万人次,社保卡持卡人数达30.46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14.15万人。

3.加强日常管理,人才人事工作稳步推进。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人才总量不断扩大。2022年,通过公开招聘、校园直招、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公费师范生安置、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聘等方式共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人;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共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1人,特岗教师20人,西部志愿者46人。二是人才流动更加有序。牵头制定《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龙办发〔2022〕66 号),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的条件、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及流动调配工作。2022年,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83人。其中:县内调动43人,调出县外36人,县外调入4人。三是人事管理服务工作按期完成。圆满完成2022年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工作,全县共有49个部门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工总数4968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4718人,优秀690人,称职3982人,不称职5人,不确定等次41人,见习期考察人员250人,参考率为94.97%,优秀所占比例为14.62%;56个部门参加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职工总数164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64人,优秀23人,称职140人,不确定等次1人,参考率为100%,优秀所占比例为14.02%。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如期完成,全县共有事业单位数194个,其中:公益一类单位192个,公益二类单位2个,编制数5267个,在编人员数5040人,空编227个。职称申报服务有序推进,2022年,全县共有61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其中,158名申报初级职称,246名申报中级职称,202名申报高级职称,4名申报正高级职称。截至年末,已评审通过初级职称158人,中级职称186人,高级职称154人。事业单位管理职员晋升工作有序开展,龙陵县共有管理岗位人员45人,2022年共办理28人职员等级晋升。全年共审批单位岗位设置63个,调整30个单位岗位设置,办理职务变动334批次,涉及人员1258人次,完善人员信息1929人次。四是科技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做好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李凡专家工作站、龙陵县畜牧兽医局邵庆勇专家工作站、龙陵县中医医院汤小虎专家工作站的服务管理工作;推荐申报龙陵县林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李涵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龙陵县人民医院杨宏英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顺利通过省级评审。

4.全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围绕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日常监察为抓手,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欠薪及劳动争议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一是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以“八五”普法宣传、日常巡视检查、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等为契机,走进集市、企业、工地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切实提高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法制意识。二是日常监察作用得到体现。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成年人、智力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深入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和打击防范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加强人社领域乱点乱象综合整治。2022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6户,涉及劳动者2900人;督促1户用人单位为131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132.2万元。三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治进一步抓实。充分发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大力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2022年,共接到平台、来电、来访等各类欠薪投诉举报164条,涉及人数826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71.86万元。其中:“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到举报投诉线索102条,涉及人数551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47.73万元;“云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平台”接到举报投诉线索37条,涉及人数173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7.6万元;日常来电来访接到举报投诉线索23条,涉及人数100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62.58万元;人民网留言欠薪线索2条,涉及人数2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3.95万元。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全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21户42.07万元,其中:19户使用金融保函替代;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户,本息合计699.59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累计结存2170.27万元。四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作用凸显。稳步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群众性权益维护活动,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起,经审查,不予受理4件,依法立案受理15件。其中:仲裁裁决2件,到期结案率100%;调解处理13件,调解成功率86.6%,涉及劳动者19人,累计为当事人调处各类资金84.05万元。五是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有序。截至2022年末,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启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914户,签订劳动合同11530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9%。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236份,签订率为90.9%;企业综合集体合同4份,涉及职工5633人。审批特殊工时制度7户,涉及职工9658人;培育规范劳动用工典型企业1户,指导新成立企业规范用工15户,对10户重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完成企业薪酬调查32户,并发布了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完成4户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六是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依规开展。2022年,受理上报工伤认定114人,受理上报劳动能力鉴定19人。

5.严格贯彻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按时完成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根据基本工资标准调整要求,共审核审批机关在职基本工资标准调整1682人,月增资额501888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5056人,月增资额1810061元;离休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11人,月增资额5100元。时间从2022年10月起执行,补发2022年10月至2022年2月5个月合计金额10678172元。二是津补贴及绩效奖金得到进一步规范。圆满完成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设立公务员绩效奖金及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作,共审核审批公务员在职1410人,补发金额6341750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5147人,补发金额18958500元,机关工勤171人,补发金额662050元。时间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三是乡镇岗位及乡村教师补贴得到及时审批。完成1-11月乡镇补贴和乡村教师补助,共审核审批乡镇补贴3752人,金额为2063.75万元;乡村教师补助3177人,金额为1775.24万元。四是年终福利得以体现。完成2022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审批工作,涉及金额2498.81万元,惠及职工6698人,人均达3730.67元;核拨2022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269.9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1493.90万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59.06万元;其他事业单位1517.01万元。五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2022年,全县机关工作人员符合正常晋升工资级别262人,月增资12593元;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1074人,月增资127995元。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4599人,月增资382926元;办理岗位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095人,月增资342999元;审批学历变动调整工资30人,月增资4202元。审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变动调整工资34人,月增资7461元。审批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3人,月增资7007元,审批第一线科技人员浮动固定薪级工资111人,月增资7311元。审批教护龄津贴449人,月增资1454元。六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得到关怀。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龙陵县卫生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治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风险程度以及参与援助瑞丽、腾冲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核增了龙陵县医疗卫生机构上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15%、10%、5%的额度作为龙陵县卫生医疗机构2020年、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140.99万元。七是村干部待遇得到进一步调整。根据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实施及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审批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享受“大岗位制”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835人,月资金2979794元。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努力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脱贫劳动力技能提升与转移就业得到双保障。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脱贫劳动者就业创业针对性和竞争力,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就业精准帮扶,推动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022年,培训脱贫劳动力12424人次,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34万人,脱贫劳动力提技能促增收得到保障。二是就业兜底保障与专项帮扶扎实开展。针对“无法离家、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实施就业兜底保障。2022年,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700个,聘用贫困劳动力7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就业帮扶车间跟踪服务,全县5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146人,其中脱贫劳动力46人。依托沪滇劳务协作机制,投入沪滇劳务协作资金180万元,解决了28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给予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省内县外每人600元,省外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83人;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303人,其中转移到上海就业23人。三是城乡居民缴费困难群体政策代缴得到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好社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2022年,共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缴费困难群体7472人代缴养老保险,代缴金额94.58万元。其中:低保对象5270人,特困人员163人,重残1986人,传统五保53人。

7.以作风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制度机制,主动把人社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项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全部完成。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巡察整改得到细化落实。坚持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了48条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章立制4个,清退资金110元。三是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开展。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内外结合提升工作质效,全年开列领导班子年度“三法”工作计划4项,个人年度“三法”工作计划112项,开列班子问题清单8个,个人问题清单448个,各项计划按期完成,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此外,县人社局还认真抓好党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做到主责主业与重点工作双推进双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龙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龙陵县人力资源市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870748.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01067.07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681.53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78603.43元,下降2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48284.96元,下降23.10%;其他收入增加69681.5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2046.2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970036.6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减少5147779.8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7169.04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2236443.95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73000.00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7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813167.07元。其中:基本支出8653132.47元,占总支出的41.58%;项目支出12160034.6元,占总支出的58.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60364.96元,下降23.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7030.18元,下降4.28%;项目支出减少6173334.78元,下降33.67%;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333798.21元,主要原因为就业补助支出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7169.04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2236443.95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73000.00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7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53132.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23827.14元,占基本支出的8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3461.33元,占基本支出的8.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84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60034.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执行项目数6个。

项目一就业补助资金:龙财社〔2022〕86号2022年度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903000.00元,龙财社〔2021〕72号2021年度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及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2000.00元,龙财社〔2022〕24号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677298.64元,龙财社〔2021〕69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03060.00元,龙财社〔2021〕14号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078000.00元,共计8573358.64元,具体支出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项目二沪滇劳务协作项目:龙财农〔2022〕28号2022年度上海市对口支援龙陵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资金18185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280人4-10月工资和省外、县外省内务工贫困劳动力483人一次性生活补贴。

项目三“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龙财社〔2022〕14号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资金43157.92元,具体支出为“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及各项保险费缴纳。

项目四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龙财社〔2022〕105号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14750.86元,龙财外金〔2021〕4号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38979.62元,龙财外金〔2021〕30号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222.61元,龙财外金〔2021〕14号2020年创业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57272.95元,龙财社〔2021〕72号2021年度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及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1880.90元,龙财预〔2022〕50号(预算外)创业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2100.00元,共计245206.94元,具体用于完成创业担保贷款贷后跟踪及后续创业服务等工作费用支出。

项目五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龙财社〔2022〕1号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1346811.10元,龙财预〔2022〕308号找补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60000.00元,共计1406811.10元,用于发放2022年1128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项目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专项资金:龙财资〔2021〕1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专项资金13000.00元,龙财资〔2021〕7号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0000.00元,龙财资〔2022〕6号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30000.00元,共计73000.00元,用于支付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2806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减少6645464.96元,下降24.28%,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4046.24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345898.21元,主要原因为就业补助支出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7169.04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2236443.95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补助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316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04017.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151.5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893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28825.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941.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77171.6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098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0983.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1497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96475.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8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34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344.0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34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34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678.93元,下降1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55.93元,下降3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77.00元,增长22.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业务人员及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461.33元,比上年减少340674.39元,下降30.85%,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临时工工资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核算,2022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63461.33元;其中:办公费99248.69元、水费3021.20元、电费16000.00元、邮电费49996.29元、差旅费82023.00元、公务接待费59000.00元、工会经费47728.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44.07元、公务交通补贴335100.00元、退休人员慰问费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3817464.09元,其中,流动资产637691.64元,固定资产954890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3630869.7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22206.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4582.58元,固定资产减少203188.70元,其他资产减少6793600.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87.64平方米,账面原值328920.7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 项,账面原值503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7116.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3656.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7116.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