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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19-0912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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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000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12〕134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审批、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跨越。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开发就业岗位4793个,实现就业3854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6595人次,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59805人次,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9164人;扶持创业2105户20941万元,带动就业4200多人;期末登记失业人数147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二是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拓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2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9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13万人,医疗保险参保29.8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8.19万人,全县6419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10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实施大病保险。三是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进步。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共招录国家公务员11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人,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规范清理工作,涉及2627人6567份合同。四是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共接待群众来访及政策咨询2000余人次,办结率100%;共签订劳动合同9939份,签订率达97%;新签集体合同 48份,涵盖企业201户,涉及职工5815人,签订率达91%;主动巡查用人单位220家,涉及职工3060人;共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件,结案1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68万元,涉及农民工215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件,调解结案11件,开庭仲裁4件,结案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7,072,206.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72,206.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094477.16元,下降19.70%,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00.00元,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1033800.00元,就业补助2018年增加2276200.00元,医疗救助增加6607800.00元,农林水支出增加6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2,926,366.24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0,238.44元,占总支出的67.33%;项目支出10,756,127.80元,占总支出的32.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4773.61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为:主要是因为2018年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1033800.00元,增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00.00元,就业补助增加4208200.00元,医疗救助增加3315900.00元,工资增加395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70,238.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75901.41元,下降49.78%,主要原因为:2018年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10338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51%,人均220185 .3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2%,人均43468.29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56,127.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81127.8元,增加142.42%,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00.00元;医疗救助增加3315900.00元;就业补助增加4208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26,366.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4773.61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为:主要是因为2018年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1033800元,增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00元,就业补助增加4208200元,医疗救助增加3315900元,工资增加395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88,1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208083.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61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90.5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92,56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645263.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5101.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2195.7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45,61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5615.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5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854.00元,完成预算的9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975元,完成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879.00元,完成预算的99.9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93.78元,下降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3.78元,下降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75.00元,占51.10%;公务接待费支出90,879.00元,占48.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7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97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8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8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业务人员及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9,716.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20852.02元,下降54.31%,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1460354.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资金减少4959534.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商品和服务支出3219716.77元;其中:办公费1993533.24元、印刷费4200元、手续费249.40元、水费5523.00元、电费 14142.01元、邮电费51223.51元、差旅费143138.80元、维修(护)费19850.20元、会议费22468.60元、培训费580元、公务接待费90879.00元、劳务费12532.81元、委托业务费44400.00元、工会经费120331.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16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5,351,701.84元,其中,流动资产8,197,213.14元,固定资产13,861,050.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3,293,438.1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291815.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66930.09元,固定资产增加45299元,长期投资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0,其他资产增加9379586.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094.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15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77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68.85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医疗兜底保障

2.项目基本情况:由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60元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省级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兜底保障资金补偿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兜底保障资金从2018年1月1日起由民政局划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资金到位3345615.66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支付资金3345615.6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没有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四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90%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满意度高于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医疗兜底保障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范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结果公开情况: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②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就业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市级目标任务进行岗位开发,城镇新增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创业享受贴息贷款,符合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培训。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中央资金到位资金6900000元、省级资金712153.8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实际支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698358.34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712153.8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没有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范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结果公开情况: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②应用打算: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部门整体支出。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12〕134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1个机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军队自主择业和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股、信访仲裁股、组织人事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龙陵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3个(龙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龙陵县人力资源市场、龙陵县人事争议仲裁院)。

部门共有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21名、工勤编5名、事业编36名(含参公管理暂定编12名、自收自支2名)。年末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人员49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工作,绩效目标的设定和预算的配置均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依规按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严格把握存量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37,072,206.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72,206.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094477.16元,下降19.70%。2018年度支出合计32,926,366.24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0,238.44元,占总支出的67.33%;项目支出10,756,127.80元,占总支出的32.67%;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4773.61元,下降25.54%。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表(附表14)。

(3)自评组织过程

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30日)。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11月30日)。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31日)。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2)根据局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部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中心、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8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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