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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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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58B/2026030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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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所属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就业政策实施。一是提升就业质效。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并重,强化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深化与劳务输入地人社部门、重点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招聘和外出务工人员“点对点”输送等活动,持续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保障。深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推动“产业+企业+就业”三业联动。紧密衔接“小项目”招商成果,依托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挖潜扩容高质量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巩固提升“龙陵石斛枫斗工”省级劳务品牌影响力,围绕龙陵珠宝玉石等特色产业培育新的劳务品牌,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二是强化技能培训。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十五条措施》等规定,聚焦中药材、绿色能源等特色产业和急需紧缺工种,紧紧抓住农民工返乡、农闲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效。三是加强创业扶持。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政策宣传,扶持更多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精准发力、取得实效。四是提升就业服务。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引导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企业、就业重点群体,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树立“互联网+”思维,完善线上服务,进一步开展好直播带岗、微信送岗等活动,探索建立线上就业服务平台,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2.持续夯实社会保障根基。一是聚焦精准扩面。紧紧围绕扩面目标任务,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建立扩面资源库,实施分类施策精准扩面。落实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确保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应保尽保,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质量。二是坚守基金安全。健全“四防”协同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开展基金风险筛查,常态化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信息互通,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行为,守护群众 “养老钱”“保命钱”。三是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进 “智慧社保” 建设,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实现高频事项 “一网通办”“掌上办”,扩大电子社保卡覆盖率和应用场景。完善县、乡、村 三级服务网络,为老年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认证、代办等适老化服务,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3.持续加强人才引育工作。一是精准推进人才引进。认真规划和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严格把关招聘入口,在增加人员总量的同时,着力提高人才的质量。二是多维度拓宽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基层服务站点、行业协会等渠道作用,加大对职称评审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基层一线单位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各类用人单位及人才的政策知晓率。

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各类用工主体的全覆盖、差异化监管。有效发挥监察职能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失信联合惩戒,确保劳动用工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服务体系,提升投诉举报处理的数字化水平和联动处置效率,确保劳动者维权渠道持续畅通、诉求得到及时响应。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及调解成功率。

5.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推动数据赋能促服务增效。聚焦人社业务“高效办、便捷办”,持续深化线上“一网通办”、线下 “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改革,减少重复填报、多头提交等环节,切实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推动人社公共服务提速提质,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二是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高频公共服务事项、政策新规、系统操作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度。三是健全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依托12345政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等平台,搭建畅通民意表达的“绿色通道”,落实“一把手走流程”、“好差评”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业务办理过程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人社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工勤人员7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950,872.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950,872.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98,683.83元,增长2.74%,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增加1,440,000.00 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增加370,000.00 元、县级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增加 208,8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175,000.00 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950,872.70元,其中:本年收入89,950,872.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50,872.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98,683.83元,增长2.74%,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增加1,440,000.00 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增加370,000.00 元、县级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增加 208,8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175,000.00 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950,872.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950,872.70元,其中:基本支出86,831,072.70元,与上年84,981,188.87元对比增加1,849,883.83元,增长2.18%,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增加1,440,0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175,000.00 元、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122,041.59 元;项目支出3,119,800.00元,与上年2,571,000.00元对比增加548,800.00元,增长,主要原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增加370,000.00 元、县级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增加 208,800.00 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7,616.29元,其中:201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120,816.2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36,80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25,156.04元,其中: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034,686.9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11,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费补助资金支出;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8,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6,869.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支出;2080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08,8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贴资金;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5,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210卫生健康支出668,100.37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5,814.66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947.52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3,289.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48.91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2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5,000.00元,增长96.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6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约25次,共计接待约21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5,000.00元,增长193.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7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2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2026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75,000.00元,因2025年公务用车报废1辆,2026年需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00.00元,原因为:2026年做预算时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提取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5%基本养老金列支渠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办〔2008〕311号)文件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增发5%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其所需费用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项目由省财政安排,不再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增发5%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其所需费用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项目由省财政安排,不再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资金2,57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增发5%基本养老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项目资金全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放至个人,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补助。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62号)文件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组织我县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考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管理遵循“合法合规、规范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资金1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组织实施好2026年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保障考试安全和组织实施关键环节的费用支出,并在现有标准核定的预算额度内,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运行。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龙陵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龙政办发〔2006〕27号)规定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陵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龙陵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龙政办发〔2006〕27号)规定,按管理人员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核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6年企业退休人员共有3400人,全年共需活动经费201,000.00元。根据保劳社〔2009〕135号文规定,符合县级财政配备社区专职人员工作经费40,000.00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资金241,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拨付社区专职人员工作经费40,000.00元,开展活动经费201,00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后丰富了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助资金县级分档分担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云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通知》(云就劳发〔2025〕2号)文件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云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通知》(云就劳发〔2025〕2号)文件规定,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对仍在岗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5年底前完成企业申请受理,2026年底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兑现到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资金208,8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拨付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资金208,80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高效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全力支持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切实推动全县稳就业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5,824.64元,与上年850,392.72对比增加145,431.92元,增长17.10%,主要原因为2026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75,00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相同。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998,533.71元,其中,流动资产470,407.01元,固定资产8,711,712.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4,816,413.9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1,201.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389.59元, 固定资产减少183,930.9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111,881.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9,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