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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18-020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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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支出预算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发〔2010〕24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事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襒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统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审批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1个机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军队自主择业和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股、信访仲裁股、组织人事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个(龙陵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龙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龙陵县人力资源市场、龙陵县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以及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和充分就业“两大战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两大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两项改革”,努力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目标任务

(1)就业创业工作。2018年,开发就业岗位4400个,城镇新增就业36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4万人。

(2)社会保障工作。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7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2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01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率达100%。

(3)劳动保障工作。2018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

(4)人事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不断健全完善引才留才机制。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期组织完成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

2.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就业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精准施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加强技能培训。以棚户区改造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把用工需求与培训工作衔接起来,加强部门联动,整合培训资源和项目资金,扎实开展技能扶贫培训,实现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三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以服务龙陵园中园招用工为重点,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到转移到园区就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有效转移。四是加强创业工作力度。整合创业扶持政策,加大“三项贷款”和“两个十万”微型企业扶持力度,实现创业带动就业8000人。五是建立村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在全县121村(社区),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合作社,全面提升我县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有序、规范开发,稳步提高务工收入,切实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精准扶贫、富民强县的目标。

(2)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做好扩面参保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各种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强力推进高风险行业,尤其是建筑、水利、公路铁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扎实做好社保扶贫工作。贯彻落实社保扶贫和医保健康扶贫工作各项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四是加强基金征缴。认真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征缴稽核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征缴稽核工作,做到应缴尽缴,增强基金保障能力。

(3)进一步抓好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加强人才工作。以重点以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强化人才激励、人才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二是严把“进口”关。合理制定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录计划,严把招录、选调关,特别是乡镇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三是提升素质。认真落实公务员培训有关规定,围绕需求导向加强公务员专题培训,加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力度。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四是深化改革。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行政类、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4)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以解决就业、社保、维权等问题为重点,深入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认真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在落实职业保障、处理劳资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三是健全争议仲裁制度,完善仲裁办案规则,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7.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7.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047.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7.38万元(本级财力1047.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7.3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4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78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8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60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8.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0.0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04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910.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数13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数2.07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与2017年预算数731.75万元相比,增315.63万元,增长43.13%。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本部门预算支出增减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工资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支出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与2017年预算数90万元相比,减少9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今年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预算相关专用名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134.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82.09万元相比,增加52.3万元,增长63.71%,增长的原因为办公经费的增长。其中: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9.8万元,差旅费8.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1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万元,公务接待费9.09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变动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1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万元减少1.41万元,下降7.05%,严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今年预算数9.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今年预算数9.50万元,比上年预算1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预算数0万元,上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今年预算数9.5万元,上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5%。

3.“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下降原因

本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