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3-02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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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0000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龙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龙陵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会精神和各级人社部门工作要求,坚持民生为本、致力乡村振兴工作主线,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有效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1.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增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用好就业政策,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和水平。一是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和“红色劳务”工作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务工带头人等的作用,通过开展返乡人员监测、岗位信息推送、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等,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在12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在2.31万人以上。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和市、县实施方案,以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群体为重点,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2023年,人社部门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以上。三是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紧盯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深入推进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等,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达5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2%以内。四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鼓励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确保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5亿元以上,扶持创业不少于700人。
2.做实做优社保服务,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实做优社保服务,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持续巩固扩面成果,强化数据共享比对和动态管理,继续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深入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上门服务。摸清法定参保人群中未参保人员底数,精准锁定参保扩面对象,扎实开展社保扩面“九个一批”专项行动,基本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落实,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力争2023年城镇职工新增参保人数1500人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中有升。三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调整政策,准确核定各险种待遇,及时兑现到位。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充分应用好部门数据共享,做好数据比对工作,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四是持续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稳住市场主体,助推经济发展。
3.持续加强人才人事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人才强县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机制。统筹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突出源头防控,全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一是持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持续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二是发挥治理欠薪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业务沟通和协作配合,压紧压实属地政府、成员单位和项目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推进治理欠薪机制落实。三是认真落实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日常执法检查。强化线索排查及隐患分析研判,做好欠薪隐患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加强欠薪易发频发重要时间节点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欠薪问题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核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部门联动,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依法打击惩处欠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严肃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强大震慑。确保2023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6%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
5.抓实行业职责,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就业增收、社保兜底、技能帮扶、人才支撑作用,重点抓好乡村就业创业、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深化人社惠民政策落实与党的建设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16598.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16598.8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54743.85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16598.86元,其中:本年收入11716598.8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16598.86元(本级财力11716598.86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54743.85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一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16598.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16598.86元,其中:基本支出9350598.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743.85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长,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较上年增加282000.00元;项目支出236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5000.00元,增长48.71%,主要原因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675000.00元,2023年增加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费1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9350598.86元,其中:人员经费8231582.38元;公用经费943016.4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7600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236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236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3737074.2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480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622346.1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66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8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403.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4226.44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474.75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7922.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9350598.86元,项目支出2366000.00元。
基本支出分别为:301工资福利支出8231582.3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250420.00元、30102津贴补贴2116536.00元、30103奖金643595.00元、30107绩效工资863628.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403.84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41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9701.19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7922.96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975.39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640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43016.48元,其中:30201办公费249000.00元、30205水费4000.00元、30206电费16000.00元、30207邮电费30000.00元、30211差旅费60000.00元、30226劳务费2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9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89586.48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4083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0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000.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176000.00元。
项目支出分别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0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34100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5000.00元,其中:30309奖励金2025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9.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000.00元,较上年相同。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40次,共计接待约6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15.79%。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15.79%。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36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36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3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具体详见附件: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3016.48元,较上年对比减少76231.04元,下降7.48%,占基本支出的10.09%,主要原因为2023年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头经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3817464.09元,其中,流动资产637691.64元,固定资产9548902.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3630869.7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22206.51元,下降15.96%,主要原因为:受托代理资产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188.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87.64平方米,账面原值328920.7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503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700361.98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