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2-12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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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站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人社事业发展的大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2022〕—19号)要求,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等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当前人社部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有效的举措,认真履行人社部门职能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舒心。一是简政放权,人社服务明显提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职业资格认定68项,全面取消证明性材料和手续,完成编制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146项,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人社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10项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养老保险等服务事项1922件。三是全面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以“一卡、一号、一网”为核心的金保工程建设,建立了覆盖城乡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主要业务一体化应用系统,信息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社业务基本实现办事群众“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根据《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社发〔2018〕65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二是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的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局办公室统一制定了发文格式,主要有“龙人社发、龙人社党组发、龙人社联”等格式,并根据格式统一进行登记编号印发。三是文件制定均按照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印发,涉及重要文件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2022年由我局牵头起草《龙陵县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实施方案》《龙陵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份文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2022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但对于涉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推荐、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贯穿于重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人社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等。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具体执法活动中,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人社部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按照规定比例配备执法记录仪2套,结合文字记录方式对行政检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及审核责任,明确法制监察股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法制审核机构,按比例确定法制审核人员2名,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单位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执行事中事后监管。于年初制定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严格按照“一计划一方案”开展抽查。2022年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次,随机抽取用人单位16户;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共抽取用人单位14户。检查结束后,认真对照检查登记表,及时总结、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并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通报、处理,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律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人社各项工作,通过监督不断规范人社行政行为。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一是加强劳动保障重点领域严格执法。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成人、智力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和打击防范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加强人社领域乱点乱象综合整治,紧盯线索核查,严肃查处用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欠薪诉求办理,以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官微等媒介,加大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云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平台”“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三平台二维码的宣传推广力度,实现“一处举报投诉、全县联动响应”,将欠薪问题吸附在本地本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及时处置群众诉求。对日常举报投诉、信访、仲裁等各类群众诉求,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结、积极回复。
(七)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提升单位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本年度已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二是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法列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主要内容,本年度已组织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学习5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我局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和法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水平,以适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保证公务活动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知识的学习,对其它法律法规学习不足,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取证困难。在办理欠薪诉求时由于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真正树立起自觉守法意识,为依法行政打好社会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增加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着力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工资、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