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16_C/2018-013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1-3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50号)要求,由龙陵县司法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费用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龙陵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服务改革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龙陵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各科室根据职能职责加强配合,做到工作有部署、有分工、有细化、有检查、有考核。加强学习与业务培训,局机关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使其有序推进。认真落实省、市、县要求,及时按要求报送了有关材料,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2017年,政府信息共投入经费6000余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协调发布、目录管理和备案、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和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职责、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做好载体建设。加强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建设,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更新、管理,做好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热点回应,2017年没有收到网友咨询和来信留言。“96128”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接听。
(四)进一步抓好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纳入局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做好对司法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发布。2017年7月份以前,在机关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专栏,集中有序发布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共转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发解读材料5次。7月份以后,单位整合到县人民政府网站,取消了政策解读栏目。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开,对经县委编办确认的部门权责清单,及时主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更新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做好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主动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积极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减税降费、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对重大政策梳理、汇总、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00余条。部门动态栏70余条,信息公开栏3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司法动态70余条,政策解读5条,规范性文件1条,预决算公开及各类制度20余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政策解读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县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县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更新和维护及时性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工作中,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对部门动态、最新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扩展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工作成果;三是深入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四是加强培训和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舆情回应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单位门户网站8月份整合到县人民政府网站,原来的政策解读专栏公开的信息已不能显示。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龙陵县司法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