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1-10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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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产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8次,接待59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是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但因车辆陈旧,维修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