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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2019-0902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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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司法
龙陵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603.00元,完成预算的7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126.00元,完成预算的7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77.00元,完成预算的80.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要求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车,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故年终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出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724.82元,下降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14.82元,减少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10.00元元,减少20.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要求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车,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故年终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出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26元,占61.67%;公务接待费支出40477元,占38.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2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12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以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4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人均支出49.54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到我单检查工作、乡镇司法所到局机关参加会议、办理各项业务等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019.24元,较上年增149112.27元,增加152.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办公费增加55010.00元,租赁费增加22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0477.00元,工会经费增加11001.96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4951.11元,其他交通费增加251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400.00元;劳务费减少40492.40元,印刷费减少3569.40元。合计增加149112.2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办公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