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18-09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司法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327.82元,完成预算的8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340.82元,完成预算的7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987.00元,完成预算的99.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完成预算的73.71%,由于实行公车改革后,严格按照相关公务用车标准执行,减少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故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
(2)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的99.97%,由于开展厉行节约、严格公款吃喝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控公务接待标准,故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772.28元,下降2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659.28元,下降3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元,下降0.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完成预算的73.71%,由于实行公车改革后,严格按照相关公务用车标准执行,减少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故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元,下降0.22%,由于开展厉行节约、严格公款吃喝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控公务接待标准,故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340.82元,占56.54%;公务接待费支出50987元,占43.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340.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340.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以及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87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09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司法业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及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