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504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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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研究、起草;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是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工作、公正工作;指导全县的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五是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是指导、监督人民调解、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乡镇社会矛盾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八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审核,公证和律师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宣传教育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
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及人员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核定编制为35人,政法专项编制31人,机关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3人。
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局属股级事业单位为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派出机构10个,分别为:龙山司法所、镇安司法所、龙江司法所、龙新司法所、腊勐司法所、象达司法所、平达司法所、勐糯司法所、碧寨司法所、木城司法所。
2024年年末在职人数为3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人;
退休人员12人。
2024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为龙陵县司法局。
3.车辆编制情况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2辆,实有执法执勤用车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强化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三是多措并举,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四是补齐短板,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火墙”;五是持续发力,增强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动力轴”;六是健全完善,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七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围绕中心加速发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4年决算收入66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84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93.23万元,降22.66%。
2.2024年决算支出66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60.84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553.51万元,占总支出83.76%;项目支出107.33万元,占总支出16.24%。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93.23万元,降22.66%。
3.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万元,较上年减少2.15万元,同比降65.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5万元,较上年增2.15万元,同比增30.71%;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为实现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职责职能,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预算部门经费,2024年收入660.84万元,支出66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38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8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36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县财政要求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进度,2024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86%。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规范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实现了资产管理信息化。
(二)产出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三)效果情况分析
1.把牢“一个核心”,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
一是坚持抓组织领导,在形成整体合力上下功夫。制定《县司法局党组“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重点工作项目清单》。二是坚持抓学习教育,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开展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学人员151人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24份学习心得体会及随机抽取各股室负责人16人谈体会。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9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村、挂钩党支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坚持抓整改落实,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下功夫。党员签订不得信仰宗教承诺书31份。四是持续深入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践行初心使命上下功夫。制定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3件,办结率100%;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12件,办结率为100%;普通党员“为民办事清单”52件,办结率为100%。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到社区报到19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245人次,为社区解决问题1件。
2.统筹“一盘棋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1)谋划法治建设指标攻坚。一是完成2022年度全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对10个乡(镇)、56个县直单位的法治建设情况开展考核,评选出优秀乡镇4个,优秀县级单位23个。二是做好中央督导组到云南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县级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县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6次,开展实地督察3次。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一是《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网络执法监管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率达96.43%。
(3)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理清全县23个执法单位的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行政处罚2967项,行政检查573项,行政强制124项。二是统筹开展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执法业务培训暨法治工作业务培训。
(4)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对县政府名义作出的10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0份。
(5)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6件,办结3件。二是共有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件,出庭率达100%。
3.围绕“一条主线”,护航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1)守牢社区矫正监管底线。开展集中教育50余场次700余人次;公益劳动50余场7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市司法局开展督查3次。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6人,年内重新犯罪率为0%,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5人。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造完成2022年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个(象达司法所),2023年再打造四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纠纷490起,涉及案件标的15237.05万元。受理诉调对接89件,成功65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调处409件,调处成功率为97.31%;矛盾纠纷排查1445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37件,预防纠纷27件。
4.织密“一张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宣传活动。利用“龙陵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 、QQ 群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20余场次,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共开展民法典活动300余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页)10000余份。三是加强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培养“法律明白人”605人,学法用法示范户368户。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村(社区)级法治文化阵地2个,投资15万元。五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工作重点,开展矛盾纠纷联合大化解;提升工作措施,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工作;抓好常态落实,持续压实“千名干警进千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工作行动;对照任务清单,六支平安宣传队工作成效明显;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5.构建“一体系”,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70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20余件,及时给以答复。二是办理小额继承、法定继承、合同等公证服务160余件。三是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670余项,担任党政机关、村(社区)等单位法律顾问230多家;公职律师提出意见建议共计1144件。38名律师法律顾问累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520多个小时;开展法律法规公益宣传活动10场次,受益群众2600多人次;指导、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1件(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500多(件)次。四是组织司法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3期,参加培训40余人次;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8700多件(次),云岭法务通、乡村法治通、12348云南法网等平台群众使用办理法律咨询、提供意见书等服务3600多件(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无法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整改措施。
1.加强习,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2.严格加强财务日常管理,认真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
3.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财政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掌握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龙陵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