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3-04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研究、起草;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是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工作、公正工作;指导全县的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五是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是指导、监督人民调解、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乡镇社会矛盾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八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审核,公证和律师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宣传教育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
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及人员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核定编制为35人,政法专项编制31人,机关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3人。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局属股级事业单位为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派出机构为10个乡镇司法所。
2022年年末在职人数为3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7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3人;
退休人员10人。
2022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为龙陵县司法局。
3.车辆编制情况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2辆,实有执法执勤用车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强化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三是多措并举,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四是补齐短板,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火墙”;五是持续发力,增强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动力轴”;六是健全完善,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七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围绕中心加速发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2年决算收入71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83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29.91万元,增47.81%。
2.2022年决算支出71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10.83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529.54万元,占总支出74.5%;项目支出181.29万元,占总支出25.5%。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18.17万元,增加率44.29%。
3.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为实现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职责职能,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预算部门经费,2022年收入710.83万元,支出71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14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6万元。
(三)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县财政要求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进度,2022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43%。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规范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实现了资产管理信息化。
(四)产出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五)效果情况分析
1.统筹依法治县,以更强担当搞好协调推进。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谋划,研究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成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任务,起草《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严格法治把关,以更高标准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行政复议工作。截至目前,龙陵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审结2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无纠错案件。2022年来全县的行政诉讼案件共43件,其中已开庭33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方式,积极宣传行政处罚法内容,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加快法治龙陵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标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认真组织案卷评查。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件自查2834件,其中行政许可类2012件,行政处罚类822件。按照不低于本辖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案卷总数5%的抽查比例共计抽143件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案卷99件,优秀案卷99件,行政处罚案卷44件,优秀案卷41件,合格案卷3件。严格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3月19日,龙陵县2022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在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举行,报名参加考试考生358人,合格319人,通过率89.1%,目前,考试通过人员已全部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另外,换证工作已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取并提交换证流程,提交上级审核进入制证阶段。
3.强化普法工作,更大力度抓好法治宣传。一是安排部署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成立了“八五”普法讲师团。并进一步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了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二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现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农村法治示范户”培养工程。10月17日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示范培训,并安排部署各乡镇自行开展专题培训,落实分级负责培训制度,推动数量和质量双达标,提高了基层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促使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有效进展,现有“法治带头人”90人、“法律明白人”363余人、学法用法示范户242户。三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今年新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7个,投资35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0余场次,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品8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80000人次。
4.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助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县司法局围绕“六个严防、三个确保”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主动排查、主动化解,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边境治理等领域,重点关注婚恋纠纷、林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占比大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及命案案件的发生,重点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和命案可防可控工作,做到辖区内矛盾纠纷100%排查到位,实在化解不了的要100%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引导劝解,将风险降到最低。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调解矛盾纠纷297件,调解成功292件,调解成功率为98.32%,签订协议191件(书面协议191件),调解协议已履行292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56.01万元。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85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74件,预防纠纷30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5.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重点,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截至10月,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8人,解除84人,终止4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0人,精神障碍患者矫正对象0人。矫正类别为:缓刑153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安置帮教接收刑满释放材料163份,刑满释放人员报到163人,社区矫正期满解除对象与刑满释放人员纳入安置帮教221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351人。有8名精神障碍患者安置帮教人员,均落实了管控措施,2人在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人在保山市民政医院住院治疗,其余5人在家按时服药,村委会、村医、司法所不定期走访,情绪稳定。受理远程探视申请115次,成功开展远程探视帮教82次,参与探视人员273人次。截至2022年10月,共接受委托调查评估115人,出具调查评估意见115份,适用社区矫正104人。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给予书面训诫1人,书面警告4人,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涉嫌漏罪收监执行1人,涉嫌重新犯罪1人,刑事拘留1人。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虚管情况发生,无感染疫情等情况发生。
6.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围绕中心加速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截至10月底,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7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60余次970余件,及时给以答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法律问题解答,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对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检查和案件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提高办案服务质量。
公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保山市天平公证处驻龙陵县办事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公证服务事项。截至10月,共办理小额继承、法定继承等公证服务230多件,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公证需求。
律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全县有律师事务所2家,职业律师23名;全县党政机关配备公职律师单位3家(行政执法机关2家),有公职律师6名。截至9月底,职业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80项,其中代写法律文书79件,代理诉讼案件532件(民事诉讼325件、刑事诉讼55件、行政诉讼63件、非诉16件、法律援助案件73件),担任法律顾问234家,提供法律咨询1069件;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4件。二是督促律所律师完成2021年年检和律师考核、年检工作,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和云南坤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2021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和称职。三是严格按照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签约要求,抓实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变动的村,及时与村(社区)、律所沟通,调整律师签约村(社区),没有因律师退休、辞职发生村(社区)法律顾问空缺情况发生。四是加强管理,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律师法律顾问累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10多个小时;采用微视频、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座谈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公益宣传活动12场次,受益群众1200余人次;参加村(社区)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29人6场次;协助村(社区)委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和其它管理规定160多件次,其中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121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率100%;参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次,指导、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2件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法律服务700多(件)次。五是积极组织开展“万名律师进街下乡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活动,为龙陵县第三中学、象达镇勐蚌小学捐资30000元,用以教育事业发展;开展公益法律服务15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件。
结合部门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及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2年度县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93.6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整改措施。
1.加强习,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2.严格加强财务日常管理,认真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
3.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财政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掌握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