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5-6/2026091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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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24﹞49号)文件,龙陵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 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是负责收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参与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和市级及以上人大常委会征求县人民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指导、监督乡镇和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法治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 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案件的处理工作。
四是负责全县行政调解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五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 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配合做好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全县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
七是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刑释解 矫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教育工作。
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
九是监督指导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和管理。
十是承担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复议与应诉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股(龙陵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所属股级事业单位1个,为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派出机构为10个乡镇司法所,分别为:龙山司法所、镇安司法所、龙江司法所、龙新司法所、腊勐司法所、象达司法所、平达司法所、勐糯司法所、碧寨司法所、木城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
龙陵县司法局;
纳入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纳入局机关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机关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4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统筹推进依法治县,法治龙陵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发挥依法治县办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全县综合考评体系,完成对10个乡镇、61个县直部门2024年度法治建设考评,抓实各级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完成法治建设规划纲要评估。牵头开展全县“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综合评估,34项重要指标已全部完成,法治建设顶层设计落实有力。三是配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终期评估。协助第三方机构完成实地评估,高质量报送自查报告。编发《法治龙陵》12期,推广典型经验19篇,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得到巩固。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抽取170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定优秀卷21卷,合格卷148卷,督促整改不合格卷1卷。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79人参训,执法人员能力得到提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全县参加考试217人,合格率95.9%。二是深化执法改革。全面梳理8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交接。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编制清单56项,开展联合检查42次,检查对象537个,通过“扫码入企”检查1240次,有效减少对企业干扰。三是提升复议应诉质效。畅通涉企复议“绿色通道”,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办结42件,办结率95.45%。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凸显。加强与法院、法律顾问联动,推动源头治理。四是深入开展整治“两违四乱”工作。发现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问题18个,其中移送纪委问题线索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2家、公职律师单位6个,律师36人。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90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220余家;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意见190余项。二是延伸服务触角。实现12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法治宣传15场,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次。全年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71件,解答群众咨询5800余件次。办理各类公证188件。三是升级服务平台。完成121个村(社区)“乡村法治通”设备升级,开展业务培训4期,利用实体平台提供服务6200余件,12348热线、网络平台功能有效发挥。
(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筑牢调解防线。新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全县规范化覆盖率已达9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调解机制。全年受理法院委派先行调解纠纷672件、诉讼对接672件、警调对接183件、访调对接17件;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632件,成功627件,成功率99%,调解案件数同比增长36.21%。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运行顺畅,有效分流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二是严格特殊人群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在册257人,全年给予警告12人次、训诫44人次。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在册1145人,衔接率96.91%,对重点人员落实帮扶管控措施,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五)抓实普法依法治理,全社会法治信仰稳步提升。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印发年度普法要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10余场,发放资料5万余份。二是突出民法典宣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500余次,发放宣传品2.5万余份,举办讲座培训200余场。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726名、学法用法示范户368户,新建法治文化阵地2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217,32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17,321.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收入5,606,933.6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0,387.96元,增长10.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0,387.96元,增长10.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2025年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多,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支付历年欠款较多,导致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217,321.62元。其中:基本支出6,116,725.23元,占总支出的98.38%;项目支出100,596.39元,占总支出的1.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支出5,606,933.66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0,387.96元,增长10.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1,640.52元,增长10.51%;项目支出增加28,747.44元,增长40.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2025年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多,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支付历年欠款较多,导致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16,725.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14,193.88元,占基本支出的9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2,531.35元,占基本支出的9.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96.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县级配套资金100,596.39元,主要用于支付司法行政工作中产生的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7,32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0,387.96元,增长10.98%,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71,48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4,939,858.22元,普法宣传12,614.35元,社区矫正87,982.04元,事业运行121,035.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2025年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多,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6,75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1%,完成年初预算的78.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1,10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387.46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临聘人员保险)33,055.4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职业年金记实本年未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08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完成年初预算的74.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9,241.10元,事业单位医疗5,878.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3,134.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26.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未按时缴费,欠费较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决算为10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02,7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72%,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2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8%,完成年初预算的0.8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49.00元,增长1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249.00元,下降97.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249.00元,下降97.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02,7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2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249.00元,增长1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49.00元,下降97.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249.00元,下降97.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上年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其他县区单位到我局及乡镇司法所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办案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龙陵县司法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531.35元,比上年增加123,587.35元,增长25.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以往年度办公费、工会经费、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8,390.63元、水费2,238.70元、公务接待费285.00元、劳务费33,055.46元,工会经费53,796.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715.00元、其他交通费用284,8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司法局资产总额25,790,819.95元,其中,流动资产20,339,601.93元,固定资产5,445,372.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845.1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70,90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69,385.07元,无形资产增加1,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375,9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2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75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1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