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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2022-091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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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501000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研究、起草;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是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工作、公正工作;指导全县的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五是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是指导、监督人民调解、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乡镇社会矛盾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八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审核,公证和律师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宣传教育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

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龙陵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一个统筹、三大职能”(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的要求,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三项保障建设,着力推进法治龙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龙陵跨越发展的职责使命。

2021年本单位财务工作在单位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力求真实有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021年部门决算支出项目共3个,为涉密项目,不做项目绩效,因此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809,210.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9,210.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76,368.88元,下降42.65%,与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收入增加356,542.2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68,361.89元,津贴补贴增加145,632.00元,奖金减少71,473.00元,绩效工资增加7,8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9,207.52元,职业年金减少18,551.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266.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8,067.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206.70元,住房公积金减少4,846.4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2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664.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0484.00元。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且2020年项目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导致项目收入减少3,932,911.12元,其中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减少573,808.32元,2040605普法宣传减少82,540.00元,2040607法律援助减少415,0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减少150,462.80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增加16,500.00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2,59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926,547.04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798.20元,占总支出的92.09%;项目支出389,748.84元,占总支出的7.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89,742.47元,下降31.7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收入支出增加356,542.2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68,361.89元,津贴补贴增加145,632元,奖金减少71,473元,绩效工资增加7,8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9,207.52元,职业年金减少18,551.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266.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8,067.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206.70元,住房公积金减少4,846.4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2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664.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0,484.00元。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646,284.71元,其中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增加88,018.09元,2040605普法宣传减少82,540.00元,2040607法律援助减少80,0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减少1,737.20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增加16,500.00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2,59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6,798.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542.24元,增长8.5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多。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13,207.10元,占基本支出的88.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3,591.10元,占基本支出的11.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748.84元。项目支出减少2,646,284.71元,下降87.16%,其中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增加88,018.09元,2040605普法宣传减少82,540.00元,2040607法律援助减少80,000.00元,2040610社区矫正减少1,737.20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增加16,500.00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2,590,000.00元。主要原因为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导致到位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6,547.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89,742.47元,下降31.73%,主要原因为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导致到位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220,17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61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75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1,722.44元,事业单位医疗5,251.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2,784.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键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20年持平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0元,占67.96%;公务接待费支出33,000.00元,占32.0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市级单位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乡镇司法所到局机关参加会议、办理业务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591.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64.35元,增长1.68%,主要原因分其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7,703.10元,水费1,463.00元,租赁费1,200.00元,公务接待费33,000.00元,劳务费72,000.00元,工会经费25,87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78,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司法局资产总额5,626,819.59元,其中,流动资产189,393.64元,固定资产2,799,52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90,000.00元,无形资产47,9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6,987.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175.95元,在建工程增加2,590,000.00元,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8,911.64元,无形资产增加47,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26,819.59

189,393.64

2,799,525.95

748,740

385,946.00

2,338,705.95

2,590,000

47,9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50.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40.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