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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2020-022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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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500000

龙陵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住处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龙陵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63号)精神,设立龙陵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参加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并履行下列工作职能: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研究、起草;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是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指导全县的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五是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是指导、监督人民调解、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乡镇社会矛盾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八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审核,公证和律师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宣传教育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

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设有政治处、公证处,派出机构为10个乡镇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龙陵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一个统筹、三大职能”(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的要求,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三项保障建设,着力推进法治龙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龙陵跨越发展的职责使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 3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龙陵县司法局部门财务总收入 52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74万元,增加17.7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收入比上年预算增56.24万元,同比增长12.68%,主要是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收入增加52.45万元,增加14.30%;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收入减少0.04万元,减少1.6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减少3.35万元,减少7.5%;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增加7.17万元,增加27.35%。项目支出收入:比上年预算增22.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配套必要的项目经费支出收入,2019年未配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龙陵县司法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2.14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22.14万元(本级财力 522.14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74万元,增加17.7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收入比上年预算增56.24万元,同比增长12.68%,主要是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收入增加52.45万元,增加14.30%;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收入减少0.04万元,减少1.6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减少3.35万元,减少7.5%;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增加7.17万元,增加27.35%。项目支出收入:比上年预算增22.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配套必要的项目经费支出收入,2019年未配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56.24万元,同比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2.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配套必要的项目经费支出,2019年县级未配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40601款公共安全行政运行支出419.20万元;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1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4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24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22.54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0.50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0.35万元。项目支出:2040604公共安全基层司法业务款支出7.5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款支出1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99.64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万元。

基本支出分别为:301工资福利支出441.2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95.07万元、30102津贴补贴191.02万元、30103奖金70.32万元、30107绩效工资2.4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5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30114医疗费0.53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3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支出12.86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30226劳务费支出3.24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5.1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4.4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支出2.05万元。

项目支出分别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万元、30211差旅费5万元、30226劳务费12.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45.8万元。其中0.8万元为两辆公车的车辆保险费用,45.0万元为办公设备及货物采购计划,若年度内有需要采购的物品和货物均按照政府采购手续进行。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0.7万元,同比下降6.3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同比下降1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公务接待121批次、6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但因车辆陈旧,维修费较高。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辆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龙陵县司法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2.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2.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0年龙陵县司法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3.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4.77万元,同比增9.85%,占基本支出的10.64%,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局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增加,且2020年度新增非税收入返还办公经费1.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龙陵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