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16_C/2016-111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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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龙陵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司法行政系统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