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2024121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4-12-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司法
龙陵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龙陵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听取部分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有效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统筹全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5次。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18个牵头单位,向44家责任单位辐射的工作模式,完成对2023年以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各乡镇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宣传标语90余条次,公众号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倡议书50余次,在“龙陵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小知识专栏,定期发布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完成对各乡镇各单位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工作。印发了《龙陵县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等次的通报》,评选出6个优秀乡镇,22个县级部门,指出全县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普法办印发了《2024年龙陵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二是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各种宣传节点,加强法宣活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各个法治宣传节点,全县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8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宣传品5000余份。三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持续推进,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2万份。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采用入户走访、公益普法讲座、农村“赶集”等方式深入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200余场次,参训人员4000余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共计1.5万份,微信累计发送相关内容200余条,印发《龙陵县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四是“法律六进”活动常态推动。开展各类“法律六进”学习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切实推进了全县法治宣传工作建设。五是加强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县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726人,学法用法示范户368户。加大法治文化阵地项目建设。今年,全县建成村(社区)级法治文化阵地1个,投资5万元。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法律援助工作。采用会议、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11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90余件(次)。二是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工作3次,参加培训人员70余人次。三是公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山市天平公证处驻龙陵县办事处依法开展公证服务事项,共办理小额继承、法定继承、合同等公证服务130余件。四是律师管理工作。龙陵县现有律师事务所2所,行政执法单位具有公职律师的行政单位有5个。全县有律师36人,专职律师26人,公职律师10人。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990余项,担任党政机关、村(居)、企业等单位法律顾问180多家;公职律师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信访接待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计250余项。一村(居)一律师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150多个小时;公益宣传活动7场次,受益群众1600多人次;指导、参与调解矛盾纠纷9件(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法律服务300多(件)次。五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推广运用。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16000多件;引导群众使用自助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产品使用量达58.85万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07万余件。六是加强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宣传工作,律师、中小微企业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平台分别为28人和63家,企业访问平台500余次,出具体检报告19份。

(四)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不予受理5件,受理前和解4件,目前共审结25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1件。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试行)》,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今年,行政应诉案件为4件,开庭审理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出庭率达100%。

(五)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一是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内容,制定《龙陵县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培训6场次,受训人员330余人;二是厘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易造成多头多层交叉执法的住建、工信、教体、公安等8个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权责一致、配套衔接。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微信公众号“龙陵新闻”,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监督线索。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四是根据《龙陵县贯彻落实“减负增效云南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涉及的工作事项,围绕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梳理编制《除“双随机、一公开”之外的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涉企检查事项166项,涉及10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企业安静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五是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级37个执法主体按要求开展案件评查,其中16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772卷,其中行政处罚1330卷,行政许可2442卷;其中优秀720卷,合格3050卷,不合格2件;涉企案卷有825卷,占比21.9%。2024年龙陵县司法局集中评查184件,其中行政许可94卷,行政处罚90卷;其中优秀案卷17卷,合格案卷166卷(行政许可85卷,行政处罚81卷),不合格卷1卷(行政处罚)。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全力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按照《云南省规范化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已全部打造完成。二是全速加快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司法所深入基层的优势,截至目前,2024年累计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112起,涉及案件标的83651万元,调解成功568起,涉及案件标的5709万元,申请司法确认528起;受理诉调对接1112件,成功568件;受理警调对接149件,成功147件;受理访调对接18件,成功18件。三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调处597件,调处成功593件,调处成功率为99.33%;与去年同期相比,调解总件数增加99件,增幅为19.88%;调解成功件数增加106件,增幅为21.7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对多元解纷、一站式调处的认识不够深入,且隐形性矛盾纠纷增多,纠纷排查调处难度加大。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律师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的突破。一是抓实“八五”普法教育。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档案;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深化法治走边关活动;开展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播、法治文艺下基层等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双语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进教堂进宗教场所活动。

(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亮点,力争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突破。一是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扎实推行信息化运作,充分发挥三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动态排查预警,把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结合起来,把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和事后回访结合起来,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防止民生领域问题演变成社会风险。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效。一是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63号)要求,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监督有力、保障得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持续推动龙陵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支撑。配合县委编办理顺县乡权责关系,认真编制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二是继续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有关规定,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四)紧密融合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在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有新的突破。一是围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和工作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重点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全方位法律服务。二是围绕改革创新发展,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推动律师事务所建设,律师队伍建设有所突破。大力推动普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力争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做好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好涉及生态环境的诉讼、公益诉讼、调解等职责。

(五)着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力争在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上有新的突破。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建设政治过硬队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线,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底线,不踩纪律红线。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履职能力培养,建设业务过硬队伍。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专业、群众工作、科技应用和社会沟通等能力。三是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建设作风过硬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根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健全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实践活动,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