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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202402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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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司法
龙陵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龙陵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一坚持抓学习教育,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2023年局党组织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学人员151人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24份学习心得体会,随机抽取各股室负责人16人谈体会,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村、挂钩党支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6次。二是坚持抓理论宣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方面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2023年县司法局深入乡镇、机关、村(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宣讲16次。三是坚持抓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提高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成2022年度全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对10个乡镇、56个县直单位的法治建设情况开展考核,评选出优秀乡镇4个,优秀县级单位23个。做好中央督导组到云南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县级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统筹对全县57个县级部门进行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10个乡镇进行了书面督察。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全县各单位,有效提高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龙陵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对照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存在的问题等六项内容开展先试先行。二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10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0份。 三是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对全县10个乡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情况进行备案,目前县司法局共有3名公职律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印发《龙陵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召开县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6次,开展实地督察3次。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营造良好整治氛围,自查问题、群众投诉举报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网络执法监管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水平。严把执法“准入关”,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率达96.43%。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抽取113件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查行政许可案卷33件,优秀案卷33件,行政处罚案卷80件,优秀案卷77件,合格案卷3件。三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8个领域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共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101项,由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实施。统筹开展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执法业务培训暨法治工作业务培训。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造完成2022年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个,2023年打造四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纠纷646起,涉及案件标的18703.69万元。受理诉调对接89件,成功65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447件,调处成功率为96.4%;矛盾纠纷排查18760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237件,预防纠纷59件。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办结8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底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范围,压实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5件,出庭率达100%。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节点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定节点专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少数民族村寨开展双语普法2次。利用“龙陵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次。二是加强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现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605人,学法用法示范户368户。加大法治文化阵地项目建设。2023年以来,全县建成村(社区)级法治文化阵地2个,投资15万元。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工作重点,开展矛盾纠纷联合大化解;提升工作措施,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工作;抓好常态落实,持续压实“千名干警进千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工作行动;对照任务清单,六支平安宣传队工作成效明显;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保护等工作。

六、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70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20余件,及时给以答复。二是办理小额继承、法定继承、合同等公证服务160余件。三是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670余项,担任党政机关、村(社区)等单位法律顾问230多家;公职律师提出意见建议共计1144件。38名律师法律顾问累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520多个小时;开展法律法规公益宣传活动10场次,受益群众2600多人次;指导、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1件(次);提供法律服务500多(件)次。四是组织司法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3期40余人次;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8700多件(次),云岭法务通、乡村法治通、12348云南法网等平台群众使用办理法律咨询、提供意见等服务3600多件(次)。

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律师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缺乏。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在破解基层短板弱项方面成效不够好。

下一步,龙陵县司法局将全力开展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为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行政执法再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重点抓实“按纲施训”,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继续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实现“评查一次、规范一片”。二是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紧盯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目标,及时协调行政机关配合法院审批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出声出彩”。三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龙陵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法治宣传再深化。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落实。持续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加快边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五是平安建设再深化。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排查不留死角。完善人民调解精品案例库和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