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3-01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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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龙陵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创建。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县作用。编制《〈法治龙陵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龙陵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法治龙陵建设指标体系》《龙陵县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清单》《〈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龙陵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县委依法治县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云治省办〔2022〕5号)要求,对照《龙陵县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牵头召开工作部署会议3次。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县司法局协同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法治建设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4个督察组对全县10个乡镇和12个县直部门进行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并将督察结果进行通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限期整改。
(二)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大力抓好法治宣传。一是排部署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成立了“八五”普法讲师团。进一步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了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二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农村法治示范户”培养工程。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并安排部署各乡镇自行开展专题培训,落实分级负责培训制度,推动数量和质量双达标,提高了基层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促使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有效进展,现有“法治带头人”90人、“法律明白人”363余人、学法用法示范户242户。三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今年投资35万元新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7个。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体系,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2年龙陵县司法局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对符合条件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经研究,县司法局2022年起草的《龙陵县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送审稿》、《龙陵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均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对龙陵县59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告示公告。严格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均按要求明确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按规定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2022年抽查了行政执法案卷143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99件,优秀案卷99件,行政处罚案卷44件,优秀案卷41件,合格案卷3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组织全县382人参加2022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实际参加358人,合格319人,通过率89.1%。2022年全县上报法制督察证申领15人,换发39人。三是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做好律师管理工作。督促律所律师完成年度律师考核、年检工作,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和云南坤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2021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和称职。严格按照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签约要求,抓实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变动的村,及时与村(社区)、律所沟通,调整律师签约村(社区),没有因律师退休、辞职发生村(社区)法律顾问空缺情况。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万名律师进街下乡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活动,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为龙陵县第三中学、象达镇勐蚌小学捐资30000元,用以教育事业发展。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主动排查、主动化解,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边境治理等领域,重点关注婚恋纠纷、林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占比大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及命案案件的发生,重点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和命案可防可控工作,做到辖区内矛盾纠纷100%排查到位,化解不了的,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引导劝解,将风险降到最低。2022年,全县累计调解矛盾纠纷404件,调解成功397件,签订协议397件(其中口头协议120件,书面协议277件),调解协议已履行378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77.87万元。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98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81件,预防纠纷32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成立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开展行政复议案件2件,完成行政应诉43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印发了《龙陵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试行)》。2022年以来,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37件,其中一审阶段5件,二审阶段32件。已开庭35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5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坚持从严从紧带队伍,狠抓队伍素质提升。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局党组坚持率先垂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摘编》”,持续巩固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站位不断提高,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二是党组织集中学。坚持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致力构建学习型干部队伍。通过“主题党日+活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等,努力创新学习方式,以学强干,以干促学。三是党员干部自主学。充分重视自学效果提升,运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化、信息化平台,扩大理论学习的覆盖面受益面。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等,将干部自学作为考核评价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学习效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律师资源紧缺。一名律师担任多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且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比较分散,路程较远,加之律师属自苦自食行业,自身业务较多,律师到村(社区)服务时间没有保证。二是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缺乏,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滞后,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三是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机会少,队伍思想素质及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督察检查,强化目标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更加有效发挥作用。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深入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五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普法讲师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督促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六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依法高效办理复议案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