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1-04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开门搞整顿贯穿始终,推动查纠整改走深走实,让教育整顿过程受人民群众监督、结果受人民群众检验,现将龙陵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告,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专项整治的对象
本次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对象为:龙陵县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在编全体干部职工。
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其他的违纪违法情况。
三、举报渠道
龙陵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举报电话:0875—6121641;
(二)举报邮箱:llxsfj641@163.com
(三)通信地址:龙陵县龙镇龙山路133号(龙陵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受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工作日受理。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于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群众提供的线索举报,经核实后,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于举报人和举报事项,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龙陵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