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0-08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开展好龙陵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陈孝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从有 党组成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杨买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能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唐建忠 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
张育谦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秦 洁 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股长
赵玲波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卢 江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人
王维攀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范庆娥 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县司法局牵头或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对接联系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设财产登记、获得信贷、执行合同、企业破产及企业注销、法治环境等5个专项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复议和应诉股,由卢江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专项小组人员
(一)财产登记专项小组
小组长:王从有 党组成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成 员:张育谦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财产登记专项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员张育谦,电话:18908753217,县自然资源局联络员段广伟,电话:1368757461。
(二)获得信贷专项小组
小组长:王从有 党组成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成 员:张育谦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配合联系人行龙陵县支行和县政府金融办做好专项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员张育谦,电话:18908753217,人行龙陵县支行联络员方镭蒙,电话:13987052721,县政府金融办联络员熊正磊,电话:15308752087。
(三)执行合同专项小组
小组长:王从有 党组成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成 员:卢 江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和县法院做好“执行合同”事项流程精简、注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第三方评价和营商环境“红黑榜”通报、年度考评有关工作;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员卢江,电话:13312791605,县人民法院联络员洪彩云,电话:13529550768。
(四)企业破产及企业注销专项小组
小组长:陈孝昌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卢 江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企业破产及企业注销”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员卢江,电话:13312791605。
(五)法治环境专项小组
小组长:陈孝昌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卢 江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负责人
唐建忠 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
张育谦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秦 洁 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股长
赵玲波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王维攀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范庆娥 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法治环境”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络员卢江,电话:13312791605。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专项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做好县司法局牵头或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任务,力争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排名靠前。
(二)执行合同专项小组、企业破产及企业注销专项小组、法治环境专项小组等3个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要注意总结形成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陵县司法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