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0-05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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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要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县委要求突出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认识和把握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四个突出特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多层次、多角度做好深入解读和大力宣传,推动讲话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村寨、进千家万户。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推进全民守法工作中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及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四)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贯彻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宣传,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切入点,以“法治扶贫”的思维为出发点,以“法律进乡村”为抓手,开展系列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推动扶贫工作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活动。
(二)强化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行动,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力度,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继续贯彻落实龙陵县司法局、龙陵县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龙普办[2019] 2号),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法治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围绕“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围绕“强边固防”,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强边固防的要求,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巩固延伸龙陵边境地区双边普法协作机制,创造性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重点宣传涉及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恐反诈、反走私、反偷越边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各民族的法律意识,为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倡导法治精神,维护边疆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早日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民法》《食品安全法》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好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五)巩固“四城同创”文明成果,建设美好法治家园。持续深入开展《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广泛、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治信仰,敬畏法律尊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依法有序开发黄龙玉资源,推动加强松山抗战遗址的开发与保护。
三、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一)抓实抓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龙陵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乡镇、县级部门、县属企业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和本乡镇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及时组建县级考核验收组,组织开展全覆盖式考核评价,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谋划龙陵县“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成果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谋划好龙陵县“八五”普法规划。
四、突出普法重点,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一)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和上讲台讲法治。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加强《青少年以案释法读本》的宣传力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积极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网课等载体,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推动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对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普法力度。进-步总结推广“五用工作法”,加强基层普法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育一批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熟悉脱贫攻坚政策法规、精通法律法规的专(兼)职普法骨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重点加强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宣传教育,为推进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持续加强对《农民工学法用法手册》的宣传力度,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向”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结合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围绕农民工法律维权知识、就业政策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等关于农民工就业、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加强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推进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构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法治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五、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按照各部门的职责职权,县普法办组织编制发布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二)着力推动“以案释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司法的融合程度,推动各行业系统编制“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并做好对司法、执法典型案例的解读。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普法栏目平台作用,围绕涉及民生领域和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充分调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栏目制播和撰稿的积极性,制播刊发一批“以案释法”精品普法产品。
六、强化文化引领,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一)推行法德共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方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专项普法宣传,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全面构建和完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律六进”体系。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真正让法治文化元素走进群众,提高群众获得感。
七、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基层依法治理
(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快在村(社区)中培育法律明白人,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职责、加强培训、建章立制,以行政村为单位遴选法治宣传骨干,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
(二)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农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进一步提升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一)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类普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生产更多更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群众需求的普法产品,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强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注重对平台大数据运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加强全县发展宣传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分区、分类施策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普法宣讲团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村(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兼)职普法人才队伍,探索实施普法志愿者乡村、社区、单位全覆盖计划。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学习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制度创新,加强培训学习,补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