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16_C/2018-042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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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推进平安龙陵、法治龙陵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客观条件因素制约,队伍建设在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造成了干部管理水平不高、工作创新不够、缺乏亮点,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的思想还未真正形成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设“五型”队伍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县跨越发展的法律保障能力,加强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责任型、廉洁型司法行政队伍(以下简称“五型”队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好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设“五型”队伍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树立司法行政“一盘棋”思想,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目标要求
(一)创建学习型队伍,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整体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学以致用为内容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参与,营造全员学习培训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学习教育成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学习型司法行政队伍。
(二)建设服务型队伍,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结合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强化服务意识为前提、强化服务效能为重点、健全制度为保证,突出“为民、便民、利民”宗旨,积极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文明服务、高效服务、依法服务、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创建创新型队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在学习中创新,不断夯实创新的理论基础;坚持在实践中创新,不断发现新情况、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全面完成全县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四)创建责任型队伍,提高工作效能和责任担当。深入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服务效能和工作效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服务保障。
(五)创建廉洁型队伍,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实现司法行政队伍“零违纪违法”的目标,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一)学习型队伍建设内容
组织开展好“一个教育四项活动”:“一个教育”:局党组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项活动”:一是每年开展一次读书征文活动,每名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通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原文1遍以上,注重学习党史党建、现代科技、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历史文化等知识,在全县系统内营造学习交流氛围。二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年内要认真组织开展1次“学习十九大,我要怎么做”主题学习交流活动。三是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或专题讲座,每名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篇以上主题活动心得体会;四是每年“七·一”前开展一次党纪党规、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
重点提升三方面素质:一是要提升运用新媒体网络的素质。全体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办公系统软件的应用,人人使用微信、腾讯等新媒体,人人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员。二是提升干部职工的学历和执业素质,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对取得较高学历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三是要提升全系统人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要求正式场合人人使用普通话。县局每月开展1次工作讲评,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司法所长进行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点评。每名干部职工每年报送工作信息不得少于1篇,各司法所全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5篇,对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的信息文章兑现相应的稿酬。
(二)服务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每年到挂钩村上党课不得少于1次、到乡村、扶贫挂钩点和司法所调研不得少于5次,驻村时间不少于7天,干部职工每年到基层调研部少于3次,走访贫困户原则上每季度1次,每季度走访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鼓励干部职工到基层顶岗锻炼和到贫困村驻村工作,积极主动申请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方面优先考虑。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生产一线、重点项目、重点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案、事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三)创新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1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活动,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归纳汇总后形成惠民便民措施。二是组织开展“我为单位献一策”的“金点子”活动,每名干部职工至少要提一条有创新的建议。三是要在司法行政各领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推出1—2个工作亮点,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四是号召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向“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彭旭邦同志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最美司法所长”等评选推荐活动。
(四)责任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和要求,明确各岗位目标和任务,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二是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干部队伍建设形势分析制度,为党组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和队伍现状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向市司法局党委汇报工作2次,各司法所所长每季度向县局党组汇报工作1次,区域内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件,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续报书面报告。局党组要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对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局党组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制度、问责制度、督查制度、警务督察制度、通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四是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向局党组报告各项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五是完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司法所考核机制,每年对司法局机关、各司法所进行工作考核。
(五)廉洁型队伍建设内容
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到市或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一次,并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事例或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每年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领导上一次党风廉政的“醒脑课”,强化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勤政、廉政、优政”的职业道德意识。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将考核纳入局党组对干部职工和司法所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对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处理实现“零容忍”。五是每年开展一次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不定期抽查、内部审计、自觉接受交叉检查等方式,防患于未然,查找问题和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律,筑牢拒腐防变根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强化和推进“五型”队伍建设工作,党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处大队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五型”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秦洁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处大队要密切配合,按照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设“五型”队伍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五型”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建设“五型”队伍内容纳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司法所年度考核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各司法所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局党组将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
(三)加强舆论宣传。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把精力投入到“五型”队伍建设工作中,切实落实“五型”队伍建设各项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型”队伍建设的要求上来,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大队要认真总结“五型”队伍建设成果,宣传“五型”队伍建设工作成效,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和组织保障。
中共龙陵县司法局党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