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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16_C/2018-041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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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司法
龙陵县司法局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龙陵县委《关于印发〈龙陵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发〔2017〕7号),为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龙江等5个单位开展巡察的通知》(龙巡办〔2018〕2号)要求,配合做好此次巡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配合做好此次巡察工作,县司法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相关对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王从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传达文件精神

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对司法局巡察工作作具体的安排部署,做到思想重视、人人知晓。

三、公布巡察内容

围绕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紧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四、公布巡察时间

2018年4月8日后进驻,巡察时间为20天。

五、公布工作方式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好以下工作:筹备并开展县司法局党组工作汇报;邀请县委巡察组相关人员列席工信局有关会议;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股室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支持并配好做好巡察组做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根据工作需要对下属单位或部门以及巡察对象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单位延伸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等资料。

六、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及时组建巡察工作联络组,专门与县委巡察组做好对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巡察联络工作。

附件:龙陵县司法局巡察工作联络组名单

                                                          龙陵县司法局

                                                           2018年4月1日

附件

龙陵县司法局巡察工作联络组名单

组 长:王从有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买涛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秦 洁 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杨大辉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股负责人

王永明 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赵玲波 县司法局会计

联络员:王永明(联系电话:1872523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