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30/2016-0907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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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抓落实、保落实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全面落实(云发〔2013〕20号)、(保发〔2014〕12号)及(龙发〔2014〕19号)文件,全力完成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法治龙陵、平安龙陵和过硬队伍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一、着力抓法治宣传教育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二)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法治宣传专项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推动各级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普法责任。研究制定 “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
(三)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及重要时段和节点,借力郑垧靖基层宣讲团的优势,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和群众性普法教育。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等传统方式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广泛运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融入人民群众公共生活。
(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深入推进省级法治县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争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二、着力抓法律服务体系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各项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认真落实省政府十项惠民实事,借助省对市级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平台,抓好贫困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满足贫困弱势群体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好“律师进基层”、公证办证“进基层、到农村”等法治惠民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全面落实“应援尽援”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法律援助案件增长5%以上;积极探索,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强化专项服务,开展好“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等专项活动;推动县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拓宽法律援助资金渠道。
(四)努力推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服务队伍。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落实律师行业发展扶持保障政策,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推动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培育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五)巩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作成果。完善基层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法律服务覆盖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三、着力抓刑罚执行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快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力争4月份投入运行。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切实提高信息化管控能力,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管理系统,矫正人员定位手机应用在4月份全面运作。进一步提高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施提级管理,矫正人员入矫宣告、解矫宣告、重点人员法治教育等工作提到县局社区矫正大队开展。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强化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率不超过在册人数0.2%,重新犯罪率不超过在册人数3%。
(二)认真开展预释放服刑人员信息核实。核实率达95%以上。创新安置帮教载体,加大安置帮教力度,重点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0%,安置率达到85%,重新犯罪率不超过衔接人数3%。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常态执法检查机制,从严抓好重点执法环节和流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规范。
(三)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行联合执法、联合监督检查,强化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建设。督促乡镇、村(社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教“两类人员”、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机制,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刑释人员帮教工作。突出教育改造规范化精细化,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丰富教育改造内容,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化帮教实效,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
四、着力抓人民调解工作落实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选聘法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担任法治宣传员、村(社区)网格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结合实际,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领域,重点突破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调解难点。
(二)完善“以案定补”工作方案。落实“以案定补”措施,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一案一档,提升调解成功率和卷宗质量;推动适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作用。
五、着力抓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的落实
(一)创造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与省、市同步建设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功能完备的应急指挥和业务办理平台。
(二)加快远程探视系统安装调试。完善远程探视、远程亲情帮教、远程心理矫治、远程法律服务和远程法律援助5个功能。
(三)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要求,力争年内创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加强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思想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六、着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落实
(一)严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党组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刚性约束,自觉遵循政治规矩的自我约束,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系统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以及省厅规定的“六个禁止”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切实整顿机关作风和工作作风,加大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的督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四)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干部队伍。
(五)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持不懈推进诚信执业;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监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增强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遵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社会公德。努力发展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逐步解决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紧缺的问题。
(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机关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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