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30/2016-0907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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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及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法治中国、法治云南、法治保山、法治龙陵建设战略,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工作发展第一动力,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作为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积极适应新常态,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并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继续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云南法治微信和龙陵县“6995”等为创新发展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七·五”普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法治龙陵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现实需求,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县情,着眼未来,突出特色,科学谋划,着力在新的起点上编制好“七·五”普法规划,为做好新形势下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2.筹备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3.加强对“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的督促指导。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行业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4.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开办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六·五”普法成果,宣传“七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为“七·五”普法启动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5.扎实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云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两个意见的落实。探索建立《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开展“菜单式”普法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效果。
6.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
7.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边疆、贫困地区的普法工作。制定惠边惠民(族)普法政策,提高少数民族、边疆、贫困地区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和保障水平。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脱贫攻坚内容,开展法治扶贫。扎实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推动与接边国家建立双边普法协作机制。全面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场所、边境口岸、边民互市点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发展,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8.进一步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对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检查考核,进一步推动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9.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培育普法志愿者团队,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性。
10.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探索在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媒体上开设“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服务窗口以及车站等公共场所播放以案释法节目,扩大以案释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1.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主题的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拓展“法律六进”的内涵和外延,提升“法律六进”效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关于法治宣传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的相关工作方案,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全面推进非公经济领域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
12.进一步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研究出台媒体开展公益普法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性法治宣传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协调指导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公益普法活动。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开展系列主题采访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13.进一步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6·26”国际禁毒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维护国家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4.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掘、培育和推出一批法治文化艺术精品。继续推进“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城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推进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5.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实践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实施意见,推动法治创建与精神文明创建融合发展。
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16.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建设普法网络集群,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和微博、微信、“6995”等平台建设,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17.强化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增强普法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积极做好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推荐工作。
七、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8.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普法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管理,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普法信息报送网络平台建设,构建涵盖县、乡(镇)、部门(行业)各级普法主管机构之间、各级普法主管机构与所属部门之间完备的网上信息报送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向本级普法主管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信息报送将作为普法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构建普法主管机关和部门间的信息报送渠道和机制。同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