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1-0524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县局政治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县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司法所)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五)《法律援助条例》(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县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县局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龙陵县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家属、安置帮教人员家属等。
(三)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对象。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本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行政官方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工程,深入挖掘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中生动鲜活的故事,组织发动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