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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40303-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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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执法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龙办发〔2024〕4号)的通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受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法行使权限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负责全县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受理违反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承办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案件及卫片等违法线索查办,依法查处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制定自然资源督查制度,拟定自然资源督查有关措施和工作规则等。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