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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404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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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2023年度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7个职能股(室)、1个龙陵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10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中心、黄龙玉管理开发服务中心)。

2.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年末干部职工在职人数总计71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人员情况与2022年对比年末在职人数减少5人(新招录2人,调出3人,退休3人,在职死亡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整理归纳出2023年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绩效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3年总收入88504308.08元,其中本年收入88128844.31元,占总收入99.58%,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75463.77元,占总收入0.42%。

2.2023年总支出88128844.31元,基本支出11926676.01元,占总支出13.53%;项目支出76202168.30元,占总支出86.4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3年3月1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11月30日)

根据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绩效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总收入88504308.08元,其中本年收入88128844.31元,占总收入99.58%;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75463.77元,占总收入0.42%。2023年总支出88128844.31元,基本支出11926676.01元,占总支出13.53%;项目支出76202168.30元,占总支出86.47%,基本支出里人员支出10818136.4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8539.56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88128844.31元,比上年29868342.05元增加58260502.26元,增长195.06%,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土地整治项目需增加资金投入30640000.00元;新增土地开发项目需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4195790.00元,耕地开垦费8277520.00元;新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2600000.00元等。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8128844.31元,比上年29868342.05元增加58260502.26元,增长195.06%,其中,基本支出11926676.01元,比上年11375713.31元增加550962.70元,增长4.84%,主要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变动所致;项目支出76202168.30元,比上年18492628.74元增加57709539.56元,增长312.0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土地整治项目支出30640000.00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4195790.00元,耕地开垦费8277520.00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600000.00元等。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要素保障服务;二是圆满完成了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任务;三是圆满完成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自然资源得到切实利用和有效保护。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执行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益。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度不够,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整改情况:我部门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资金支出更加合理,预算执行更加科学;二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让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深入人心,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