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70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5.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1593.95万元(不含上级补助资金),执行数为7684.42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执行率为48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科学谋划,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节约集约,要素保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提质增效,保障人民群众福祉能力进一步提升;
(4)多措并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卓显;
(5)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6)严格执法,自然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
(7)从严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显著。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用地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执法监察等工作需继续努力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用地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执法监察等工作需继续努力提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的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绩效目标设定、评价等工作的学习,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促进单位预算更加合理。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本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要素保障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执法等工作,完成好年度任务。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好年度任务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21年3月)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1年11-12月)
组织单位相关股室,根据项目进度,进行绩效评价。
(3)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本部门年初预算1593.95万元,执行数为7684.42万元,执行率为482%,因为本部门年初预算不含上级补助资金,我局上级补助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较多,所以年末实际执率较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编制完成《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龙陵县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正在按程序报批。完成用地预审1件、规划审查7件,完成各类项目用地选址60余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9户、乡村规划许可证51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户、选址意见书7户。完成供地66宗29.5542公顷,实现土地收益8668.1027万元。审批临时用地5宗61.0534公顷,审查备案设施农业项目用地723宗48.094公顷。上报农转征项目1个8.9384公顷,编制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1个。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1.7162公顷,处置闲置土地7.1408公顷,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2021年办理不动产权证18640本,不动产权证明6611份,完成商品房预告及预抵押登记598份,完成抵押注销345份,完成首套房查询619份,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17宗,提供查询服务1790余人次。排查楼盘16个,存在登记难的楼盘共6个,涉及600余户业主,完成登记发证580余户,有效化解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新开工建设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4个(大型1个、中小型3个),总投资1115.02万元。完成中小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2个,总投资172.27万元,正在开展勘查设计2个大型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2021年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4件(土地案件29件、矿产案件35件),收缴罚没款151.91万元,没收硅石矿136.33吨,没收普通建筑用砂石料1015.34立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2287.10平方米,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嫌违纪问题线索5件,向林草部门移送违法线索4件。2021年以来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等各类文书146份,先处罚后办理6宗,收缴罚没款22.9871万元,有效遏制了“两违”行为高发势头。完成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持续巩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成果,41宗“大棚房”另案处理问题整改到位33宗,2宗违建别墅拆除整改到位,营造了良好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落实“八不准”“六个严禁”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非法占用耕地及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组织开展矿业权各类保护区及规划审查11宗,矿业权联勘联审11宗,办理探矿权延续及缩小勘查面积1宗、探矿权分立1宗、采矿权延续2宗。完成正在生产的1座金属矿山和6座非金属矿山的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完成供地66宗29.5542公顷,实现土地收益8668.1027万元。勐糯镇大寨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平达等2个乡镇橄榄寨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正在开展入库备案,初步认定数量指标123.59公顷,粮食产能111.24万公斤,目前已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淘汰关闭26座矿山均已关闭,其中13座已完成注销,其余13座正在开展注销工作。改造升级矿山中已完成转型升级5座,已注销采矿许可证3座,正在进行恢复治理5座,正在办理延续(变更)申请登记2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部门认真开展宣传培训、群测群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2021年成功避让1次,避免人员伤亡4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矿山管理、事故防范、依法打击、群防群治、矿洞封堵、巡查守护、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严肃依法查处盗采黄龙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黄龙玉矿山秩序稳定,促进黄龙玉产业健康发展。排查楼盘16个,存在登记难的楼盘共6个,涉及600余户业主,完成登记发证580余户,有效化解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上年度部门自评,为2021年在项目预算,管理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