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0705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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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是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是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九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十是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十一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十三是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是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是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是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8个职能股(室)、10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中心、黄龙玉管理开发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我局干部职工年末在职人数总计73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工勤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4人。人员情况与2019年对比年末在职人数减少3人(调入4人,调出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整理归纳出2020年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86692731.56元,年初结余1880.00元(年初结转结余700000.00元,年末县财政收回698120.00元),总收入合计86694611.56元,2020年总支出76304121.56元,结转结余10390490.00元。与2019年度(41021405.64元)总收入相比,收入增加45673205.92元,增加111.34%,增加原因为2020年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等收入增加较多。2020年支出76304121.56元,比2019年(40321405.64元)增加35982715.92元,增加89.24%,增加原因为2020年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等收入增加较多。2020年结余资金10390490.00元,比2019年(1880.00元)增加10388610.00元,增加5525.86%,增加原因为2020年县财政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收我局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较多。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二)自评指标体系(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0年1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0年7月1日——11月30日)
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
3.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总收入86694611.56元(年初结转700000.00元,年末县财政收回698120.00元),2020年总支出76304121.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6665.86元,项目支出65627455.70元,基本支出里人员支出8693507.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3158.07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开展本年度各项工作,年初做好工作计划及预算,制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实施阶段出现调整,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变更调整,各项工作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评估调整后龙陵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12.59平方千米,目前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查。二是上级下达我县储备区任务552公顷,我县实际划定储备区568.5137公顷,已按相关要求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三是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相互协调衔接,加强对城市“绿线”“红线”等底线控制,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逐步形成规模适度、建设有序、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四是完成用地预审2件、规划审查5件,完成各类项目用地选址40余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5户、乡村规划许可证82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6户、选址意见书1户。整改验收核发343户,建房申请审批回复306户,验收合格证核发28户。五是启动全县10个乡镇第二次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目前,除需进行规划评估的碧寨乡、腊勐镇外,其余8个乡镇规划修改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取得批复。六是完成供地84宗32.88公顷,实现土地收益3.3亿元,办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46宗9.11公顷。完成县城屠宰厂、县城5G专项规划、镇安温泉二期项目、三关温泉颐养新村建设项目汽修汽配城建设项目等一批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工作,全速推动项目落地。七是办理不动产权证3640本,不动产权证明1815份,完成商品房预告及预抵押登记340份。完成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数据整合10248宗,进一步夯实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基础。启动5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土地权属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外业测绘5406户,完成内业制作2600户,颁发不动产权证275本。八是建档立卡搬迁规模3260户,应复垦复绿3086户,已复垦3086户,复垦复绿完成率100%;同步搬迁规模600户,应复垦复绿436户,已复垦436户,复垦复绿完成率100%;县级规模1314户,应复垦复绿831户,已复垦复垦787户,复垦复绿完成率94.7%。九是获批的1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规模5391亩,建新规模2656亩。完成拆旧1918户,完成比例85.8%,复垦面积4596亩,完成比例85.2%。十是认真开展宣传培训、群测群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2020年成功避让10次,避免人员伤亡65人,避免经济损失30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十一是抓好黄龙玉公盘交易及收益分配,实现公盘交易收益504万元,有力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是2020年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7件(土地案件10件、矿产案件57件),收缴罚没款267.67万元,没收硅石矿621.71吨,没收普通建筑用砂石料1202.26立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3.11万平方米,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嫌违纪问题线索3件,向林草部门移送违法线索13件。有效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形成了强大震慑。拆除“两违”建筑5宗959.82平方米,整改验收701宗4.6万平方米,正在立案调查160宗,有效遏制了“两违”行为高发势头。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自评,2020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上述的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绩效目标设定、评价等工作的学习,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促进了单位规范使用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让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深入人心,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