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19-062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地籍测绘科、耕地保护利用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规划科、地质环境科、政策法规科7个职能科(室)、1个执法监察大队、10个派出机构和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2.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及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报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承办国家、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
(3)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需报国家和省市批准的农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移民工程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
(5)拟定全县地籍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工作;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审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承办报批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处置方案。
(7)组织全县辖区内分散、零星、小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储量进行评审并负责认定;负责本辖区内小型及其以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查处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违法行为。
(8)负责全县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产业权设置情况,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负责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承办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非法转让探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的违法采矿行为,保护合法探矿权,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9)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报批,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划定矿区范围、报批采矿权及采矿许可证;协助办理采矿权的变更、延续和注销登记;组织收缴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协助上级机关审查采矿权授予、转让;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调处采矿权属争议纠纷,负责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的采矿权益,组织实施矿产开发和监督管理。
(10)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组织开展地热水、矿泉水等矿产资源评价、监测,并对其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11)拟定全县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实施意见,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数77人,其中:局机关17人(含工勤2人,不含暂定编4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1人,土地整理中心7人,不动产登记局12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30人。全系统干部职工年末在职人数总计67人,其中:局机关15人, 工勤2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0人,土地整理中心6人,不动产登记局9人,基层国土所25人。人员情况与2017年对比年末在职人数减少3人(新考入1人,调出3人,退休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国土资源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8年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8年决算收入928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0.22万元,占总收入96.49%(年初结余337.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38.53万元,增加率36.56%。
2.2018年决算支出944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447.39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1136.00万元,占总支出12.02%;项目支出8311.39万元,占总支出87.98%。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38.53万元,增长率36.5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台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11月30日)
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
3.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二)根据局股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化机构改革的》的通知,龙陵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3月变更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