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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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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gtj/202609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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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

在各乡镇下设10个自然资源所,分别是龙山自然资源所、镇安自然资源所、龙新自然资源所、龙江自然资源所、腊勐自然资源所、碧寨自然资源所、象达自然资源所、平达自然资源所、勐糯自然资源所、木城自然资源所。10个自然资源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龙陵县土地整理中心、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龙陵县规划管理中心、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所属5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为:

1.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并启用成果,全县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89.7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2.66万亩,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预留足用地空间的同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获批实施,乡镇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稳步推进,115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部完成省级备案入库,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完善,为用地报批提供了有力的空间规划保障。

2.耕地保护基础更加夯实。常态化开展耕地流出整改,耕地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2021年以来全县共整改恢复耕地3.48万亩,常规监测新增耕地0.88万亩,找回耕地共计4.36万亩。2024年末全县耕地有效考核面积49.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1.97万亩,分别超规划下达目标2.13万亩和0.66万亩。2024年度违法占耕面积32.26亩,违法占耕比3.17%。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增量问题,逐年消化存量。2018—2023年395个1485.14亩存量违法用地图斑完成整改143个710.24亩;2024年1970个7488.67亩违法用地图斑完成整改1704个7238.48亩。

3.要素保障服务成效明显。2021年以来报批建设用地305.25公顷,报批临时用地308.63公顷,完成供地342宗110.7985公顷,实现土地收益8.5855亿元,有效解决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民生、城市集镇以及历史遗留基础设施违法用地等问题。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509.99亩,盘活利用闲置土地320.02亩,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4.矿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及矿业权管理。2021年以来办理采矿权延续发证6件、新立采矿权发证1件、采矿权变更登记2件,上报探矿权延续发证10件、注销登记7件。全县矿业权有效率达72.5%、生产矿山“三率”均达标。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完成编制并获批实施,2021年—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共完成修复治理104个图斑,治理面积131.27公顷;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38个图斑,面积108.29公顷,目前已完成修复治理12个图斑,面积35.09公顷。

5.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更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争取到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267.23万元,实施工程治理项目8个,及时解除了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265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起,转移群众125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提速,实现核税缴税、水电气过户等“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15581本,不动产权证明5225份,累计完成宅基地登记资料汇交55351宗,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调查及登记发证8844宗。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7,767,578.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67,578.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444,339.31元,增长153.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444,339.31元,增长153.61%;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土地征收报批专项资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资金、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资金较上年增加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7,767,578.75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5,539.77元,占总支出的7.34%;项目支出127,652,038.98元,占总支出的92.6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444,339.31元,增长153.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4,427.09元,下降6.25%;项目支出增加84,118,766.40元,增长193.23%;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工资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土地征收报批专项资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资金、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资金较上年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5,539.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93,819.29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1,72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11%。人均基本支出165,828.52元,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0,718.35元,人均公用经费12,981.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652,038.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584,212.42元。

项目一:土地征收报批专项资金88,381,752.00元,主要用于用地组件上报20个报件,面积176.8258公顷,取得用地批复17个报件,面积162.8366公顷;2025年共供应土地58宗,面积302.229公顷(4533.435亩),土地成交总价款7.3212亿元,完成预算任务的122.02%。其中,出让供地36宗,面积46.2008公顷(693.012亩);划拨供地22宗,面积256.0282公顷(3840.42亩),有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项目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资金3,310,166.78元,主要用于实施土地整治项目5个,土地整治项目可研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4个,完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验收和指标入库共计6个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缺口补足共计8个。

项目三: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资金30,588,686.86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与卫片执法等工作各项效益指标全面完成,实现了耕地资源稳量提质、自然资源秩序规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民生有效保障的综合效益。

项目四: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221,433.34元,主要用于全县15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实施工程治理项目8个,及时解除了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265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起,转移群众125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五:黄龙玉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黄龙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开展对外宣传与交流等工作,不断提升黄龙玉知名度,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04,060.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54%。与上年相比减少5,618,453.84元,下降16.56%,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5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7,05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遗属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9,59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30.79元,死亡抚恤支出269,32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职业年金缴费未能足额拨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2,19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70.16%。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保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355.9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7,007.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3,448.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82.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各种医疗保险未能按时足额拨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268,37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714,223.3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0,226,005.23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54,600.00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336,550.00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90,500.00元,事业运行3,836,048.01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910,451.67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21,43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5%,主要用于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00.00元,决算为209,6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54.00元,下降2.4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00.00元,决算为204,9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6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955.00元,增长1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309.00元,下降86.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309.00元,下降86.6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6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54.00元,下降2.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00.00元,决算为204,9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6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一律不予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在单位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955.00元,增长1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309.00元,下降86.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一律不予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在单位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工作时到上级部门开会、培训等及到乡镇、村开展资金检查、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其他县区到我县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及乡镇到我单位请示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720.48元,比上年增加160,851.72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执法局第二大队在我局办公,日常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2,700.59元,水费6,589.00元,电费28,356.84元,邮电费52,003.01元,差旅费24,210.00元,维修(护)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4,690.00元,工会经费86,160.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55.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6,920.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35.4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85,681,785.40元,其中,流动资产1,964,597.06元,固定资产16,776,45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6,736,882.51元,无形资产203,855.8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534,239.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79,204.19元,在建工程增加69,738,359.33元,无形资产减少266,361.96元,流动资产减少2,516,962.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553.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953.1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541.7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084.9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进行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