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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30918-00028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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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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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科学谋划,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从严控制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同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刚性管控约束。目前,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均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有序推进中,“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正在国家、省、市统一工作安排部署有序推进中,目前第二次修改数据已汇交省厅。龙陵县拟定的9个专题研究已完成,县级文本已完成框架搭建,待“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批后及时组织修改完善。截至目前,龙陵县共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78个,面积558.4682公顷,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宅基地149户,面积2.3922公顷。承诺的项目均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或村庄建设边界,单独选址均已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进行衔接。二是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全县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104个,其中2021年编制33个、2022年编制41个、2023年编制30个。2021年33个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审查。2022年41个行政村中19个村已完成入村实地调研、收集资料、现状分析、村民座谈等规划基础性工作,正在开展规划编制;22个村规划编制工作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做好规划服务保障。注重对城市功能布局、风貌特色、基础设施、产城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引导和管控,提升城市品质。积极主动服务城乡建设,做好美丽县城、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项目选址及规划审查,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引领管控作用。

2.节约集约,要素保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土地要素保障扎实推进。积极主动做好全县重大项目及前期项目规划选址、规划审查、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指标争取、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要素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2022年以来完成供地72宗23.6906公顷,实现土地收益12118.2839万元。审批临时用地10宗80.0823公顷,审查备案设施农业项目用地192宗10.1593公顷。取得农转征项目批复1个5.8528公顷,取得集体建设用地批复5个8.2785公顷,全速推动项目落地,有力的化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了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和服务。二是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积极盘活存量,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市级下达龙陵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基数为1536.9367亩,处置任务目标为384.2342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处置129.8415亩,完成市级下达处置任务数的33.79%。目前龙陵县无监测通报认定的闲置土地。三是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勐糯镇大寨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平达等2个乡镇橄榄寨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完成入库备案,入库数量指标1853.96亩,粮食产能111.24万公斤。腊勐镇沙子坡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勐糯等2个乡(镇)沟心寨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通过市级评审,计划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计划新增耕地3.086公顷,新增耕地率1.65%,计划提质改造面积138.0248公顷,计划新增粮食产能23.6万公斤,估算总投资4488.44万元。

3.提质增效,保障人民群众福祉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不动产登记提质提速。2022年办理不动产权证3586本,不动产权证明1198份,完成商品房预告及预抵押登记475份,完成抵押注销399份,完成首套房查询1430份,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44宗,提供查询服务2340余人次。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卓显。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灾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及应急预案。县、乡、村三级逐级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宣传培训、群测群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2022年发生地质灾害灾情5起,受灾人员28人,直接经济损失39万元,险情7起,威胁人员38人,潜在经济损失220万元,无人员伤亡,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及分类处置工作。已按照省市要求完成第一阶段清理工作,采矿许可证过期38个,拟注销23个,已上报政府同意注销15个,正在开展注销工作,过期暂未注销8座,下一步拟注销;暂无法办理的矿业权9座,已及时下发通知;正在办理延续6个。勘查许可证过期5个,暂无法清理3个,已上报市级申请纳入自行废止类2个。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清理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综合评估工作。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矿业权各类保护区及规划审查及联勘联审18宗,开展矿业权生态评估8宗。上报办理探矿权延续及缩小勘查面积3宗、探矿权注销1宗,上报探矿权非申请注销1宗,探矿权新立1宗,采矿权变更2宗,延续1宗。三是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2022年以来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及专项巡查128次,出动执法人员449人次,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34件,收缴罚没款112.34万元(罚款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34万元),没收硅石矿339.83吨,没收普通建筑用砂石料111立方米。

5.严格执法,自然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86件(土地案件59件、矿产案件27件),收缴罚没款327.73万元,没收硅石矿316.89吨,没收普通建筑用砂石料94立方米,拆除建筑物552.45平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17719.03平方米,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嫌违纪问题线索13件,向林草部门移送违法线索13件,有效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形成了强大震慑。二是专项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完成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持续巩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成果,营造了良好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强化执法监管,成立卫片违法图斑整治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扎实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截至目前,2021年龙陵县土地卫片执法涉及违法图斑140个,面积528.52亩,占耕地面积282.82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5个图斑,面积213.6亩,占耕面积123.87亩,完成整改占耕比43.8%,违法占耕比例8.28%,已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龙陵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山自然资源所

2.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镇安自然资源所

3.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江自然资源所

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腊勐自然资源所

5.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碧寨自然资源所

6.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新自然资源所

7.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象达自然资源所

8.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平达自然资源所

9.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勐糯自然资源所

10.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木城自然资源所

11.龙陵县土地整理中心

12.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13.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4.龙陵县规划管理中心

15.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9,868,34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68,342.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630,202.18元,下降6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30,202.18元,下降60.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列收收回凯龙公司国有土地补偿资金33,660,339.18元,农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500,000.00元,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681,520.00元,2022年无以上项目收入,所以2022年收入较2021年收入降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9,868,342.05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5,713.31元,占总支出的38.09%;项目支出18,492,628.74元,占总支出的61.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975,849.63元,下降61.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6,685.56元,增长7.43%;项目支出减少47,762,535.19元,下降72.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所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列支收回凯龙公司国有土地补偿资金33,660,339.18元,农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500,000.00元,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681,520.00元,2022年无以上项目支出,所以2022年支出较2021年支出降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75,713.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86,958.12元,占基本支出的86.91%,人均130,091.5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8,755.19元,占基本支出的13.09%,人均14,887.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92,628.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7,688,647.88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群测群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工程治理等相关活动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244,283.72元、水费3,787.10元、电费1,667.21元、邮电费15,317.97元、差旅费99,740.00元、维修(护)费80,690.00元、劳务费56,903.50元、委托业务费791,285.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455.49元、基础设施建设6,224,517.39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7,042,486.30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及前期项目规划选址、规划审查、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指标争取、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要素保障工作支出,具体包括委托业务费2,500,000.00元、土地补偿4,542,486.30元;自然资源专项领域综合资金3,761,494.56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综合保护利用及行政执法工作、黄龙玉产业发展扶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不动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507,157.14元、邮电费5,510.60元、166,209.00元、劳务费82,299.82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8.00元、土地补偿2,300,000.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6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25,855.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42%。与上年相比减少12,457,579.52元,下降35.3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龙陵县乡村振兴项目(一期)配套资本金10,500,000.00元,2022年无此项目支出;二是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3,48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961,946.24元,死亡抚恤金265,53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9,21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91,430.52元, 事业单位医疗223,118.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67.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334,50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877,247.28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350,000.00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00,000.00元,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100,000.00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600,000.00元,事业运行3,695,765.77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11,494.56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88,64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7,688,647.88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08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029.9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0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08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5,02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业务管理活动外业用车多,燃油费增加,维修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1,068.35元,增长3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996.35元,增长51.60%,主要原因是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业务管理活动外业用车多,燃油费增加,维修费增加,所以比上年支出增加79,996.3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28.00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加之受疫情影响公务往来活动、会议接待减少等,导致接待费较上年支出减少8,92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巡查、矿山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种相关检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产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755.19元,比上年减少998,404.10元,下降40.14%,主要原因是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8,872.00元,水费3,500.00元,电费18,0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差旅费149,701.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1,060.00元,劳务费614,000.00元,工会经费56,522.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374.43元,其他交通费352,72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4,350,583.00元,其中,流动资产3,545,447.76元,固定资产17,410,876.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560,282.97元,无形资产1,833,97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71,053.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24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279,0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4.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24.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