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0-09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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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8个职能股(室)、10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中心、黄龙玉管理开发服务中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科学谋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管控作用。一是加强规划编制。以《龙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为依据,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完成了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了省市审查;启动龙陵县城人防、海绵城市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了初步规划成果。配合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开展了龙山中路棚户区剩余用地及白塔、五板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规划用地分析,编制了初步概念性规划,对棚户区改造后汽修汽配、小型加工企业选址进行了论证分析。二是积极主动做好规划服务。完成了中国移动公司龙陵分司生产调度用房、赧场社区代家坡小组预留用地(锦玉家园)、龙陵县龙山镇龙镇小区住宅楼、龙陵龙城御府等一批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工作,全速推动项目落地。三是注重城市品质提升。注重对城市功能布局、风貌特色、基础设施、产城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引导和管控,提升城市品质。做好城区总体规划、给排水、综合管廊、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论证、衔接工作,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在县城总体规划的管控下,全年共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5户,占地面积16.1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户,建筑面积24.57万平方米,《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28户,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全年受理城划区简易房整改申请209份,实地指导简易房整改209宗,完成简易房整改验收492宗,核发《建房申请回复》492份。同时,积极主动服务城乡建设,做好美丽县城、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项目选址及规划审查,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四是抓好“三调”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各项调查任务,为开展各项规划工作绘好一张“底图”。目前我县“三调”成果已初步通过国家级核查,正在进行最后一轮的反馈问题整改上报工作。
2、主动作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有力。一是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四个一百”、“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和社会民生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建房用地。组织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4个,面积59.9507公顷,已取得用地批复42.9164公顷。办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55宗,备案面积6.3149公顷。报批农户建房2个批次,保障农户建房376户,面积6.0838公顷。二是认真做好规划评估修改。启动龙山等9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评估报告已获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正在开展规划修改方案上报及数据复核工作。三是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规划审查服务。积极配合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40余次,完成板场河水库工程、勐堆水库工程、羊圈河水库工程、木城通道建设、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等4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用地选址和规划审查中,严格将各类非农建设用地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严格把关,实地踏勘论证。四是积极做好土地保障供应工作。共供地92宗,面积1899.147亩,出让价款24076.3696万元,其中:出让土地23宗226.28亩,划拨土地69宗1672.8675亩。五是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及服务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平稳推进。抽调专人全力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石斛小镇建设项目、东方皓月肉牛养殖项目、板场河水库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工作。
3、强化保护,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是扎实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生态红线评估及调整工作,以现有生态保护红线成果为基础,以“三调”阶段性成果为工作底图,对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对基础数据真实性、划定界线合理性、应划尽划情况和存在的矛盾冲突问题进行核查,目前生态红线评估及调整初步成果已完成,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09.93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5.41%。二是抓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认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将集中连片、耕地质量较好的地块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575.16公顷。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刚性约束,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并报国务院审批。三是着力加强坝区耕地保护。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相互协调衔接,加强对城市“绿线”“红线”等底线控制,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逐步形成规模适度、建设有序、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四是着力推进土地整治。开工建设勐糯大寨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龙陵县平达等2个乡(镇)橄榄寨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规模为545.88公顷,总投资3744.32万元,新增耕地面积362.3公顷,新增耕地率66.37%,预计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8.8等。勐糯等3个乡镇勐糯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3509.81万元,建设规模1001.07公顷。
4、节约集约,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一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建立健全节地评价工作机制,在用地预审、征转报批、供地环节严格执行节地评价,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二是认真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根据2019年2月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保山市2018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情况通报及2019年处置任务安排》,2019年8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中力量限期完成系统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及预警信息处置整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496号)要求,我县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处置2256.0035亩,已完成上级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目标任务。三是认真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多管齐下,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闲置土地在开工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指标调整等问题。目前,我县2宗闲置土地均已开工建设。四是认真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规定,结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省级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无效认定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梳理用地情况,确保“增存挂钩”机制落实。
5、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及矿业权管理工作。共收缴土地复垦保证金142.88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5万元。扎实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及对公示信息的矿业权开展实地抽查并建立矿产资源动态管理体系,我县共有23座矿山需进行公示,实际公示23座,完成比例100%。7个探矿权项目需进行公示,实际公示7个,完成比例100%。严格矿业权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审批矿权,组织开展矿业权各类保护区及规划审查24宗,矿业权联勘联审24宗,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7宗。办理采矿权延续2宗、注销4宗,办理探矿权延续1宗。完成正在生产的1座金属矿山和9座非金属矿山的储量动态监测工作。二是全力以赴做好矿产资源转型升级工作。目前转型升级的矿山中已开展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25座,11座转型升级采矿权已通过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查,正在按程序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三是认真抓好黄龙玉矿山秩序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矿山管理、事故防范、依法打击、群防群治、矿洞封堵、巡查守护、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严肃依法查处盗采黄龙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黄龙玉矿山秩序稳定,促进黄龙玉产业健康发展。
6、多措并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有力。一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灾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及应急预案。二是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乡、村三级逐级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于6月19日召开全县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认真开展宣传培训、群测群防、应急演练、“两卡”发放等工作。三是狠抓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力度。上半年开工建设工程治理项目8个,其中:大型项目2个、中小型6个。6个中小型项目已完工,2个大型项目正在施工。共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3个,其中大型项目3个、中小型9个、应急治理项目1个。
7、严格执法,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一是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力度。2019年以来,共进行巡查131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4件,其中土地案件13件,矿产案件41件,没收硅石矿798.65吨,没收建筑用砂石料142.93立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1.5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25.03万元,收缴罚款149.46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频发多发的趋势,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及实地核查,合法用地154个,其它类型图斑260个,违法用地37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1个,伪变化图斑3个,违法图斑1个,已立案查处,结案率100%。三是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县2宗“大棚房”问题100%整改到位。纳入另案处理问题的41宗已整改到位23宗,面积26.21亩,其中拆除及部分拆除21宗,面积25.07亩,完善备案手续2宗,面积1.15亩。建立健全“大棚房”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制定了《龙陵县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监管长效机制方案》,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切实压实监管责任和任务。截至目前发现违建别墅问题2宗,违建用地面积292平方米,违建建筑面积584平方米,已按相关规定拆除整改到位并复绿。
8、以人为本,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于2019年6月5日由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布实施。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1142本,不动产权证明343份;完成提取公积金无房产查询112份,完成首套房查询75份,协助法院办理查封、查询39份,协助组织部门完成领导干部房产核实420人/次,完成商品房预告及预抵押登记184份。完成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数据整合10248宗,完成县城周边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数据整合300余宗,进一步夯实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基础。三是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等工作稳步推进。
9、从严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抓实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两个严禁”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管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等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四是健全制度、强化教育。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并强化对制度和纪律执行的督促检查力度,提高执行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393,00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93,001.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92,802,236.22元对比减少53,409,235.03元,减少57.55%,减少原因为2019年土地收储项目融资款已还清,2019年不需要支付本金及利息,加之财政吃紧,许多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形成不了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0,321,40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1,460.21元,占总支出的36.14%;项目支出25,749,945.43元,占总支出的63.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减少原因为2019年土地收储项目融资款已还清,2019年不需要支付本金及利息,加之财政吃紧,许多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形成不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71,460.21元。与上年11,360,052.86元对比增加3211407.35元,增长28.27%,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原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并入我局,导致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81,634.32元占基本支出的8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89,825.89元占基本支出的16.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49,945.43元。与上年83,113,860.50元对比减少57,363,915.07元,下降69.02%,2019年土地收储项目融资款已还清,2019年不需要支付本金及利息,加之财政吃紧,许多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形成不了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为:龙陵县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龙陵县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龙陵县黄龙玉公盘交易利益分配、地质灾害防治及项目治理、土地项目整治及用地报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15,16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29%。与上年90,120,217.36元对比减少65,005,051.72元,下降72.13%,主要原因2019年土地收储项目融资款已还清,2019年不需要支付本金及利息,加之财政吃紧,许多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形成不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2,46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9%。主要用于原黄龙玉办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7,62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18870.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9,075.92元,死亡抚恤金129,67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6,87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366,75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及支付中介公司服务费、黄龙玉公盘交易利益分配等资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21,44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063.00元,支出决算为219,197.95元,完成预算的9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874.45元,完成预算的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323.50元,完成预算的92.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科学调度公务用车。
(2)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一律到局机关廉政食堂进行,不上烟酒等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865.46元,下降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0.90元,下降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24.56元,下降7.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19年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科学调度公务用车。
(2)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一律到局机关廉政食堂进行,不上烟酒等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874.45元,占54.2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323.50元,占45.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874.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874.4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323.5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0,32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交流、乡镇工作等业务往来,突发事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9,825.89元,与上年3,137,383.57元对比减少747,557.68元,下降23.83%,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压缩机关运行费的要求,尽最大限度降低我局机关运行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87,028.25元;
(2)差旅费362,823.02元;
(3)公务接待费100,323.50元;
(4)劳务费847,256.37元;
(5)委托业务费177,000.0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874.45元;
(7)其他交通费用396,300.00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67.00元;
(9)邮电费35,130.05元;
(10)水费9,661.30元;
(11)维修(护)费3,515.40元;
(12)印刷费17,805.00元;
(13)会议费1,884.00元;
(14)培训费5,288.00元;
(15)办公设备购置费200,000.00元。
(16)电费17,366.33元
(17)税金及附加费用3.2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6,137,775.93元,其中,流动资产4,730,723.32元,固定资产13,877,559.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313,704.02元,无形资产215,788.9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978,454.5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59,321.3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28,522.43元,固定资产增加641,754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7,313,704.02元,无形资产减少215,788.9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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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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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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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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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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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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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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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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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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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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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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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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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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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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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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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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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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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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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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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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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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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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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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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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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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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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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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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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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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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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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7,7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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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0,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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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7,5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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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2,2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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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8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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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44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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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3,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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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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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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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龙陵县2793平方千米的土地调查,通过各级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省市级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的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资金到位2,763,823.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资金2,423,857.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龙陵县2793平方千米的土地调查,通过各级验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粮食安全,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长远规划和宏观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足各行各业对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的需求。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龙陵县2793平方千米国土的变更调查,成果增量数据库更新,并通过各级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省市级对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资金到位62,8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资金62,8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县级调查成果增量数据库数量,并通过各级验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是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地方各级政府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足各行各业对土地调查数据的需求。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黄龙玉公盘交易及矿山尾矿拍卖收益分配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盘交易收益分配的批复》(龙政复〔2016〕23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黄龙玉公盘交易税费后收益缴入县级财政的函》(龙政函〔2019〕14号)的规定,将涉及龙新乡、象达镇村级、小组及农户收益4,110,107.98元分配到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县财政及黄龙玉公盘交易及矿山尾矿拍卖收益分配资金的管理的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县级资金到位4,110,107.98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资金4,110,107.9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对涉及2个乡镇的村组及农户第利益分配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让矿山群众得到了实惠,有效增加了群众收入,助力群众如期实现脱贫。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足群众对黄龙玉公盘交易利益分配需求。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对龙新乡、镇安镇地质灾害威胁区进行治理及17户受灾群众搬迁,有效降低了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通过全县地质灾害监测员的严密监测,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的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资金到位3,946,940.45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资金3,946,940.4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2个地质灾害项目,搬迁17户受灾群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实现治理项目效果,群众参与防灾减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实现治理项目效果,群众参与防灾减灾。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土地报批费用
2.项目基本情况:对2019年三个批次用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的缴纳,完成了2019年土地报批任务,有力的支持了全县经济发展。通过对龙山等乡镇增减挂钩建新区集体土地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缴纳,有力的支持了脱贫攻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县级资金管理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县级资金到位8,686,24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资金8,686,24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足额缴纳2019年土地报批费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19年土地报批任务,有力的支持了全县经济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我县2019年土地报批任务,保障全县用地需求。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2018年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资本金
2.项目基本情况:对2018年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资本金的足额配齐,及时争取到了农发行的融资款,有力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县级资金管理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县级资金到位6,5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资金6,5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要求配足 2018年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资本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节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要求在部门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8个职能股(室)、10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和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管理中心、黄龙玉管理开发服务中心)。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部门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收入39,393,001.19元,年初结余1,628,404.45元,总收入合计41,021,405.64元,2019年总支出40,321,405.64元,结转结余700,000.00元。与2018年度(96,177,317.81元)总收入相比,收入减少55,155,912.17元,减少57.48%,减少原因为2019年土地收储项目融资款已还清,2019年不需要支付本金及利息,加之财政吃紧,许多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形成不了收入。2019年支出40,321,405.64元,比2018年(94,473,913.36元)减少54,152,507.72元,减少57.32%,减少原因为2019年土地收储项目融资款已还清,2019年不需要支付本金及利息,加之财政吃紧,许多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形成不了支出。2019年结余资金700,000.00元,比2018年(1,628,404.45元)减少928,404.45元,减少57.01%,减少原因为2019年资金支出进度较快,结余资金较少。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自评的主要目的是督促预算单位加强支出责任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a.通过设立三级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一级指标是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b.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
c.分档: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实际完成值。
d.分值:原则上产出指标总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
e.自评等级:划分为4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根据得分情况自自评等级。
(3)自评组织过程
按照县级资金管理要求,结合财经管理规定及我局内控制度,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一是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自评;三是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按各项目预算评估等情况合理安排并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开展进度执行。
(2)过程情况分析:
评价过程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评价流程,对每个项目进行细化合理分析绩效情况。
(3)产出情况分析:
各项目产出情况符合绩效目标,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全年共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5户,占地面积16.1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户,建筑面积24.57万平方米,《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28户,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全年受理城划区简易房整改申请209份,实地指导简易房整改209宗,完成简易房整改验收492宗,核发《建房申请回复》492份。二是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组织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4个,面积59.9507公顷,已取得用地批复42.9164公顷。办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55宗,备案面积6.3149公顷。报批农户建房2个批次,保障农户建房376户,面积6.0838公顷。共供地92宗,面积1899.147亩,出让价款24076.3696万元,其中:出让土地23宗226.28亩,划拨土地69宗1672.8675亩。三是着力推进土地整治。开工建设勐糯大寨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龙陵县平达等2个乡(镇)橄榄寨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规模为545.88公顷,总投资3744.32万元,新增耕地面积362.3公顷,新增耕地率66.37%,预计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8.8等。勐糯等3个乡镇勐糯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3509.81万元,建设规模1001.07公顷。四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及矿业权管理工作。共收缴土地复垦保证金142.88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5万元。扎实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及对公示信息的矿业权开展实地抽查并建立矿产资源动态管理体系,我县共有23座矿山需进行公示,实际公示23座,完成比例100%。7个探矿权项目需进行公示,实际公示7个,完成比例100%。五是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力度。2019年以来,共进行巡查131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4件,其中土地案件13件,矿产案件41件,没收硅石矿798.65吨,没收建筑用砂石料142.93立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1.5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25.03万元,收缴罚款149.46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频发多发的趋势,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龙陵县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化机构改革的》的通知,龙陵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3月变更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