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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05_Z/2018-0913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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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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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地质勘查、测绘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2.机构情况。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地籍测绘科、耕地保护利用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规划科、地质环境科、政策法规科7个职能科(室)、1个执法监察大队、10个派出机构和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局)。

3.人员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数77人,其中:局机关17人(含工勤2人,不含暂定编4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1人,土地整理中心7人,不动产登记局12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30人。全系统干部职工年末在职人数总计70人,其中: 局机关16人, 工勤2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0人,土地整理中心6人,不动产登记局9人,基层国土所27人。年底共有退休干部职工13人。人员情况与2016年对比年末在职人数新增2人( 新考入4人,调出1人,退休1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真抓实干,用地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及时组织用地报件。重点统筹抓好“稳增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民生建设、新型城镇化、产业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用地保障工作。上报土地征转项目1个:龙陵县2017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申请用地面积138.16亩,已取得用地批文。完成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省道S234线龙陵县半斤坝至隔界洼公路建设项目、省道S233线隆阳区三达地至龙陵县半斤坝公路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用地初审。二是依法依规供应土地。

划拨1宗11.56亩,划拨价款439.24万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3宗,面积366.9745亩,应收取土地出让金14100.6113万元,已缴13044.8206万元,欠缴1055.7907万元(龙陵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55.7907万元),

其中,挂牌出让8宗,面积45.985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3148.2545万元;协议出让25宗,面积320.989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0952.3568万元。三是加大工作协调,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及时保障。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地灾评估等前期要素保障工作,确保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顺利报批。四是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抽调专人全力做好大瑞铁路保瑞段(龙陵县境内)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2、严格规范,地质矿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a. 严格管理,提高矿政管理水平。一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严格按照规定收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交存保证金。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601.26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05万元,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298.1951万元,收缴矿山土地复垦保证金57.59万元。二是严格矿产资源审批。组织开展矿业权各类保护区及规划审查46宗,矿业权联勘联审46宗,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29宗,矿山地下开采区与基本农田重叠评估3宗。共办理砂石采矿权新立3宗、采矿权延续登记1宗。三是认真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已报市政府审查。四是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巡查检查。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书28份,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8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五是积极配合做好矿产资源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工信部门做好煤矿资源整合工作,通过关闭、整合重组,关闭1家,保留1家。大坝煤矿已通过市级验收,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正在办理,镇安煤矿正在开展转型升级准备工作。配合安监部门做好非煤矿产资源转型升级工作,目前转型升级的25座矿山已全部开展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

b. 加强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灾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及应急预案。二是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监测预报预警、巡查排查、灾情险情速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三是狠抓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力度。龙山镇芒麦村滑坡治理项目、镇安镇邦别滑坡治理项目、象达镇大河边二组应急治理项目等6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镇安镇镇宝大寨子滑坡治理项目施工建设已完成80%,杨梅山村麦子地七组项目正在开展施工,腊勐集镇泥石流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已开工,勐糯镇沟心寨村委会小寨组滑坡治理项目正在组织施工前期准备工作,龙江乡弄岗社区养喜治理项目正在开展勘查设计,腊勐镇松山村正兴组滑坡治理项目等3个小型治理项目和龙江乡邦明村坡头、以寨滑坡应急治理项目准备进行施工招标。龙新乡绕廊村麦子地水井边组滑坡治理项目正在开展勘查设计工作,镇安竹箐小街中学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已完成正在组织勘查设计前期工作。

3、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和法规宣教工作进一步推进

a. 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对人民群众进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资源的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保护国土资源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保护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b. 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共进行巡查112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5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件,矿产违法案件23件(已结案19件)。收缴罚没款60.068万元,没收矿产品3673吨,拆除建筑物251.89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现象,营造了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二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批次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其中来信16件、网上信访1件,对领导批示件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4、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及实施力度,项目工作成效明显

龙江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兴地睦边)项目、象达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兴地睦边)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碧寨乡滥坝寨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勐糯镇勐糯等4个村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通过市局终验。勐糯等2个乡镇勐糯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年底完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178.9万元,其中平整土地6524亩,支砌灌溉沟渠30.6公里,改扩建田间道路35.7公里。

5、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档案室建设,共办理不动发放不动产证1116本,不动产权证明368份,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6802宗。二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稳步推进。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划定3923.1亩。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量均满足上级划定要求,共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55.3万亩,已通过省、市审查。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范围、时序表,对上级下达我县的5790亩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进行了布局,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布局已确定。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文本已通过省、市级评审通过,县级规划方案已经通过省级审查,待省级通过乡级方案后即可实施。四是“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已通过省级备案。2016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已报国土部备案。五是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外业摸底调查已结束,经过调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2392.51亩,可拆除旧并置换出建设用地指标5359.97亩,扣除安置点用地使用2392.51亩外,可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967.46亩。目前,平达、木城乡增减挂钩方案已报送并通过市级审查,待修改完善后报省级审批,其余乡镇的增减挂钩方案正在编制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564,63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64,636.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15,458,223.18元对比减少68,893,586.22元,减少59.67%,主要原因为: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收入12,379,200.00元;

2.土地整理支出,减少收入28,513,100.00元;

3.地质灾害防治,减少收入48,027,236.0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295,955.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7,825.37元,占总支出的27.81%;项目支出29,088,130.00元,占总支出的72.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43,434,363.30对比减少103,138,407.93元,减少71.91%,主要原因为: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2,379,200.00元;

2.土地开发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98,799.25元;

3.耕地开发专项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45,800.00元;

4.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498,300.00元;

5.土地整理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1,513,100.00元;

6.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减少支出55,911,528.2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07,825.37元。与上年23,974,965.14对比减少12,767,139.77元,减少53.25%,主要原因为:

1.死亡抚恤资金,减少基本支出29,654.00元;

2.城乡社区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494,100.00元;

3.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3,853,553.25.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77%,人均91,437.6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23% ,人均40,367.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88,130元。与上年119,459,398.16对比减少90,371,268.16元,减75.65%,主要原因为:

1.土地整治项目,减少项目支出51,513,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正常推进,2017年无新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2.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2,057,975.01元,项目开展进度正常推进,2017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上级补助大幅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13,025.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9%。与上年74,459,340.15对比减少39,446,314.78元,减少52.98%,主要原因为: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11,528.2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24,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1%。主要用于2016年固定资产考核奖资金120,000.00元、2017年7月新增改革新补贴及政府奖励性绩效871,350.00元、上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3,333,400.00元(根据财政要求,基金类科目调整归入此类);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1,1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及退休人员慰问资金14,440.00元、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908,305.80元、死亡抚恤金108,4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657,12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及支付中介公司服务费等资金7,973,182.83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及日常防治资金11,683,946.75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36,045.25元,完成预算的9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494.58元,完成预算的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550.67元,完成预算的99.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加之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减少了非公务活动用车。

(2)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一律到局机关廉政食堂进行,不上烟酒等规定。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928.55元,下降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02元,下降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26.55元,下降2.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加之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减少了非公务活动用车。

(2)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一律到局机关廉政食堂进行,不上烟酒等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0元,运行维护费支出126,494.58元,占53.59%;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50.67元,占46.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支出126,494.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494.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巡查、违法土地及矿山执法巡查、土地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50.6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550.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交流、乡镇工作等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0,498.33元,与上年17,282,980.58对比减少13,932,482.25元,减少80.61%,主要原因为: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减少13,853,553.25元,因2016年记账方式原因,部分项目支出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记入基本支出,造成2016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金额较大。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13,725.40元;

(2)差旅费, 303,872.50元;

(3)公务接待费,109,550.67元;

(4)劳务费,729,133.96元;

(5)委托业务费,613,400.0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494.58元;

(7)其他交通费用,395,750.00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0,236.20元;

(9)邮电费,43,587.86元;

(10)水电费,26367.74元;

(11)维修(护)费,15,526.00元;

(12)印刷费,2,000.00元;

(13)会议、培训费,10,057.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0,291,709.05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9,876.78元,固定资产8,888,176.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73,6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672,299.8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19,409.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88,173.53元,固定资产增加144,73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186,498.4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62,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70平方米,账面原值9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0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81,816.5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0,159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211,657.58元。主要用于:购置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装备52,339.00元,购置办公设备217,820.00元,购置车辆保险16,657.58元,购置土地整理项目租车服务费87,000.00元,第三轮综合地价补偿费标准修订中介服务费108,0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上报龙陵县2017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申请用地面积138.16亩,已取得用地批文。完成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省道S234线龙陵县半斤坝至隔界洼公路建设项目、省道S233线隆阳区三达地至龙陵县半斤坝公路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用地初审。划拨1宗11.56亩,划拨价款439.24万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3宗,面积366.9745亩,应收取土地出让金14100.6113万元,已缴13044.8206万元。

2.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监测预报预警、巡查排查、灾情险情速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勐糯镇沟心寨村委会小寨组滑坡治理项目正在组织施工前期准备工作,龙江乡弄岗社区养喜治理项目正在开展勘查设计,腊勐镇松山村正兴组滑坡治理项目等3个小型治理项目和龙江乡邦明村坡头、以寨滑坡应急治理项目准备进行施工招标。龙新乡绕廊村麦子地水井边组滑坡治理项目正在开展勘查设计工作,镇安竹箐小街中学滑坡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已完成正在组织勘查设计前期工作。

3.共进行巡查112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5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件,矿产违法案件23件(已结案19件)。收缴罚没款60.068万元,没收矿产品3673吨,拆除建筑物251.89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现象,营造了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二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批次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其中来信16件、网上信访1件,对领导批示件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4.一是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档案室建设,共办理不动发放不动产证1116本,不动产权证明368份,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6802宗。二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稳步推进。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划定3923.1亩。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量均满足上级划定要求,共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55.3万亩,已通过省、市审查。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序推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当年预算执行中,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均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除了单位运行经费外,兑付到乡镇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监测预警资金及兑付到中介的委托业务费等,也列支到了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中,导致本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数额较大。

2、具体的改进措施为,以后的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要求列收到项目支出中,确保日常公用经费更精准的反映单位的实际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