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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57983452-1-04_A/2017-0922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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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全县黄龙玉资源开发与保护、市场建设与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等的总体规划布局,科学、规范、合理、有序地推进黄龙玉产业发展。

二、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黄龙玉矿山的巡查守护,对私挖乱采黄龙玉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和查处,有效维护黄龙玉矿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

三、与县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黄龙玉探矿勘查、采矿许可手续办理的审核把关。

四、负责黄龙玉产品的宣传推介协调工作。

五、负责黄龙玉加工销售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

六、负责协调龙陵县黄龙玉协会专家组对涉案黄龙玉进行价格评估并报告县物价部门审核,为司法办案提供服务。

七、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黄龙玉开采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协助环保部门对黄龙玉开采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协调乡、村对企业的探矿勘查、采矿生产及矿石的编号、称重、运输、仓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黄龙玉矿石公盘销售县、乡、村、农户的收益分配工作。

十、协助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对黄龙玉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龙陵黄龙玉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审核批准、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黄龙玉矿山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黄龙玉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黄龙玉开发与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突破重点和难点,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黄龙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关于强化黄龙玉矿山秩序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黄龙玉矿山秩序整治的实施意见》、《龙陵黄龙玉信访举报奖励办法》、《龙陵县黄龙玉矿山护矿队员管理办法》、《龙陵县黄龙玉护矿队考核办法》、《龙陵县黄龙玉矿山护矿队员巡查守护制度》等制度文件,积极稳妥地推进黄龙玉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工作。一是召开黄龙玉矿山整治工作联席会3次,全面安排部署2016年黄龙玉矿山整治工作。二是全县15个护矿点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招聘76名护矿员全部进驻护矿点开展工作;小黑山警务室建设得到加强,6名辅警、3名干警全部入驻小黑山首采区开展工作,为黄龙玉矿山秩序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完成镇安镇、象达镇、龙新乡共861个黄龙玉矿洞封堵验收工作,制作了750块宣传警示牌,绘制16个矿点的矿洞分布图。四是黄龙玉矿山的巡查守护常态化,为更好的了解掌握矿山整治情况,促进工作队员和护矿队员认真履职,县级领导及国土、黄龙玉办、政府督查室、龙新乡、象达镇相关人员多次对各个矿点进行了实地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对工作组、护矿员提出意见现场答复,并安排各个护矿点对辖区内的矿洞进行大排查。五是法律条规及警示教育宣讲工作成效明显。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新乡、象达镇重点村(社区)、重点村寨、重点人群和学校开展了《条例》法律条规及案件警示教育宣讲工作,此次宣讲,共召开户主会112 场、重点人群座谈会57场,小组长、村民代表会16场,在16所小学和2所中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共发放《云南省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警示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22636份。六是打击私挖乱采黄龙玉资源行为效果明显。全年共出动工作人员456人次,车辆340台次,共批评教育及劝退准备非法开采人员行为235人次,公安机关查处非法盗采黄龙玉人员21人(行政拘留),案件的查处,对首采区周边群众形成了震慑,给首采区矿山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2.黄龙玉市场整治成效明显

由县黄龙玉开发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场监督局、康丰地产组成整治工作组。组织黄龙玉市场集中规范清理整治专项活动,整治组首先向广大的商家、经营户发放《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共发放《条例》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讲解龙陵县黄龙玉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黄龙玉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使商家、经营户理解、支持、配合黄龙玉市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其次,要求康丰地产公司对毛料市场进行硬化规划,对经营户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摆摊交易、乱摆乱放、杂乱无章的,根据市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积极开展黄龙玉市场管理秩序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共出动人员56人次,检查黄龙玉早市地摊经营户1400余户,检查黄龙玉大棚专营商铺1200余户,检查加工厂房150余户,发放宣传材料3600余份。通过整治,使黄龙玉交易市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了黄龙玉经营销售市场,最大限度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很好的维护了“龙陵黄龙玉雕”品牌声誉。

3.黄龙玉基础研究工作顺利推进

为全面推进黄龙玉产业发展的各项基础研究工作,切实加强与中宝协、国检中心、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地质研究院和省、市质检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黄龙玉进入《珠宝玉石 鉴定》国家标准。在2014419日在北京承办的石英质玉石名称标准研讨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黄龙玉的成矿条件、致色原因、化学成分、微量元素、文化挖掘等各项基础研究工作。56日,在上海国际珠宝展期间,中宝协和国检中心举行《石英质玉分类定名》国家标准定名方案研讨会,将为黄龙玉进入《珠宝玉石 名称》和《珠宝玉石 鉴定》国家标准修订起到关键作用,新修订的珠宝玉石名称和鉴定国家标准有望在近期颁布实施。

4.黄龙玉宣传推介成效显著

一是组织黄龙玉协会和云南厚博黄龙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加了香港国际珠宝展、北京国际珠宝展及“天工奖”、上海国际珠宝展、昆明泛亚石博览会等展会赛事。二是成功举办第七届“玉满乾”杯龙陵黄龙玉雕刻大赛。大赛共征集全国22个省市的黄龙玉作品677件(雕刻组262件,观赏玉组415件),其中共评出:雕刻组金奖6件、银奖12件、铜奖20件、最佳创意奖10件,最佳工艺奖10件,优秀奖80件;观赏玉组金奖6件、银奖12件、铜奖20件、优秀奖80件,共兑现奖金72万元。大赛的成功举办,推动了黄龙玉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龙陵黄龙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宣传黄龙玉的优质特点、鉴赏知识、赏玩方式,切实加大黄龙玉文化整体包装、营销策划和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龙陵黄龙玉的知名度。四是全力打造“龙陵黄龙玉雕”商标品牌。积极在媒体平台、展销展会、大赛评比的同时,积极创新宣传模式,与北京玉林源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7年五人制足球世界杯信息咨询策划服务协议》,龙陵黄龙玉将作为2017年五人制足球世界杯奖牌使用,从而进一步宣传推介龙陵黄龙玉品牌,提高龙陵黄龙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黄龙玉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引进和培养黄龙玉加工、销售人才。坚持校企联合办学,培训本土玉雕人才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县职业中学玉雕专业班聘请、邀请腾冲和上海等地玉雕师、玉雕大师到校上课、培训,涉及学员250多人;协会会员参加宁夏、上海等地的玉雕研修班共10多人次,协会还通整合项目,到乡村举办玉雕培训班,培训农村玉雕人才250多人次。经过不懈努力,我县本土玉雕人才崭露头角,跻身市级玉雕名师行列,在201512月保山市第三届“云南玉雕名师”荣誉称谓评选活动中,我县17位玉雕师荣获“云南玉雕名师”荣誉称谓。目前,从事黄龙玉雕刻创作的2名大师(陈孝贤、刘东)被评为中国玉雕大师,1名大师(林霖玲被评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11人被评为云南玉雕大师,41人被评为云南省玉雕名师。

6.黄龙玉公盘交易状况良好

全年共举行黄龙玉公盘交易五次,销售矿石172余吨,成交额达3900多万元,实现税收700多万元,实现县、乡、村、组和农户收益800多万元。经县工信局、统计局、黄龙玉开发管理办、黄龙玉协会等部门共同努力,培育规上企业(云南雅观黄龙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户,我县目前共有规模以上黄龙玉加工销售企业3户,2016年全县共实现黄龙玉工业产值15.13亿元。

7.园区建设不断完善

龙陵黄龙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一是项目硬件设施稳步推进,项目一期建设完毕,二期项目黄龙玉玉雕培训基地、黄龙玉文化研究所、黄龙玉博物馆、黄龙玉雕刻创意园、毛料交易市场等配套设施正在规划建设当中;二是以宣传贯彻《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为抓手,加强黄龙玉产业园区市场管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三是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打造、推介,着力把黄龙玉文化产业园区培育成为资源特色突出、开发机制健全、市场管理规范、品牌效应明显、基础功能完善、技术文化交融,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园区。

8.《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深入实施

《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为矿山秩序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经营市场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黄龙玉产业走上了一条政策法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的健康持续发展之路。为更好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使《条例》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得到发挥,切实解决黄龙玉资源保护、市场管理中遇到的部门职责交叉、行为模式宽泛、法律责任不具体等问题,制定了龙陵县《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使新制定《实施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年初由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牵头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围绕《条例》规定的条款,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目的、拟解决主要问题、与上位法的关系等方面展开了激烈讨论,对文本的语言表述,职能部门的职责界定,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反复推敲审视和修改。《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后,将在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批准后付诸实施。

9.黄龙玉博物馆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龙陵黄龙玉博物馆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博物馆建设用地已确定,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列入议事日程,大连理工大学土木设计院完成了初步设计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多家设计、比选择优选用的要求,目前正与别的设计单位洽谈博物馆概念规划设计方案相关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黄龙玉开发管理办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黄龙玉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739662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6626.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6年收入与上年收入1813729.26对比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黄龙玉公盘交易收益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黄龙玉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7386626.84元。其中:基本支出808748.92元,占总支出的10.95%;项目支出6577877.92元,占总支出的89.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总支出与上年1830469.26元对比增长402%,主要原因是2016年黄龙玉公盘交易收益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黄龙玉开发管理办、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8748.92元。与上年637989.26元对比增长26.7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黄龙玉办、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7877.92元。与上年1192480.00对比增长452%,主要原因是2016年黄龙玉公盘交易收益增加。具体项目2016年黄龙玉公盘交易收益增加4386777.92元,黄龙玉矿山整治工作经费增加1444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黄龙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6626.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830469.26元对比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黄龙玉公盘交易收益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259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黄龙玉宣传推介费用;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1000元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黄龙玉宣传推介与文化交流合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842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2%,主要用于黄龙玉公盘交易村、组、农户收益。

4.节能环保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黄龙玉矿山整治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黄龙玉宣传推介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4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主要用于黄龙玉矿山整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黄龙玉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1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1元,完成预算的5.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是单位所有“三公”经费预算,包括预算外资金,决算数仅是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84535.92元,下降46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770.12元,下降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三公 ”经费主要是单位预算外支出。导致金额波动较大。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91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黄龙玉宣传推介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黄龙玉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03.6元,与上年74616.36元对比增加21.29%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67240元,实际采购356733元。其中货物类356733元,(用于黄龙玉矿山整治工作办公设备及物资采购),购置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无)。

 

 

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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