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tj/20260309-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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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耕地保护和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龙陵县土地整理中心、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龙陵县规划管理中心、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在各乡镇下设10个自然资源所,分别是龙山自然资源所、镇安自然资源所、龙新自然资源所、龙江自然资源所、腊勐自然资源所、碧寨自然资源所、象达自然资源所、平达自然资源所、勐糯自然资源所、木城自然资源所、说明:所属10个自然资源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紧乡镇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确保47.64万亩耕地保有量有结余、31.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强化耕地动态监测研判,依托国土变更调查和卫星遥感数据,及时预警整改不合理耕地流出问题。以国土“三调”等数据为底数,常态化推进耕地流出恢复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2.坚持规划引领管控,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夯实规划数据基础。严格执行“三区三线”管控,运用规划“一张图”系统实现各类规划上图入库,规范规划许可、审查审批流程,为城市更新提质提供规划支撑。
3.强化统筹协调,提升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紧盯重点项目用地堵点,提前介入、高效推进报批工作,督促完成前期手续与规费筹措,保障用地合法及时供给。推进垦造耕地和土地整治项目,提升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严格征地“八步骤”程序,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范土地征收和成片开发管理。
4.坚持保护利用并重,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编制第五轮矿产资源规划,严格矿权审批准入和生态评估,保障硅石、稀土、砂石等资源供给,鼓励国企参与市场化整合。持续开展矿产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维护开发利用秩序。
5.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全力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确保完成年度处置目标。科学实施土地储备供应计划,规范土地市场,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撑高质量发展。
6.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占耕行为,确保年度违法占耕比低于10%、面积控制在100亩以内。紧盯督察反馈和专项整治问题,逐项整改销号,规范行业治理秩序。
7.坚守人民至上理念,增进民生福祉。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排查隐患、强化宣传演练,严守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应登尽登、动态清零,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06,640.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06,640.8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15,262,870.13元增加243,770.74元,上升1.60%,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正常调整人员经费、规范保障公用经费,以及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提标政策,确保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相应增加了基本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06,640.87元,其中:本年收入15,506,640.8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06,640.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15,145,685.55元增加360,955.32元,上升2.38%,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正常调整人员经费、规范保障公用经费,以及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提标政策,确保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相应增加了基本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06,640.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06,640.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6,640.8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10,145,685.55元增加360,955.32元,同比上升3.5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正常调整人员经费、规范保障公用经费,以及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提标政策,确保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相应增加了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5,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036.16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5,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1,836.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死亡职工家属的遗属补助。
2.210卫生健康支出733,247.38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9,272.03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7,247.6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1,975.04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52.63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及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
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465,357.33元,其中: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5,112,688.57元,主要用于行政干部职工工资、公务经费、车辆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3,780,668.76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职工工资、公务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57,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专项业务支出。
4.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00元,其中: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配套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24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8,000.00元,较上年增加19,000.00元,增长10.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000.00元,较上年增加19,000.00元,增长10.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年度执法执勤、地灾防治及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等业务任务量大幅增长,公车出行频次和行驶里程显著提升,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维修保养频次和费用同比上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共申报项目2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6年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21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龙陵县每年配套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000,000.00元,用于防治本年度地质灾害,减少隐患点数量及威胁群众数量。县区必须提前将暂定的自筹配套任务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提高龙陵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龙陵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可以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不断提高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二)项目二
1.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50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全力提升我县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需县财政安排专项业务经费用于开展规划管控、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灾防治、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合理、科学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确保自然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与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952,017.52元,比上年预算978,704.48元减少26,686.96元,同比下降2.73%,占基本支出的9.0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562,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2,471,000.00元,增加1,091,000.00元,同比上升44.15%,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业务预算技术服务费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85,885,641.23元,其中,流动资产1,964,597.06元,固定资产23,622,617.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6,736,882.51元,无形资产1,833,976.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738,094.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59,492.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