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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4022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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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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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龙陵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山自然资源所

2.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镇安自然资源所

3.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江自然资源所

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腊勐自然资源所

5.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碧寨自然资源所

6.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新自然资源所

7.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象达自然资源所

8.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平达自然资源所

9.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勐糯自然资源所

10.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木城自然资源所

11.龙陵县土地整理中心

12.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13.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4.龙陵县规划管理中心

15.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规划引领管控,坚决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抓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稳步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批实施。统筹抓好115个村庄规划成果入库备案工作,有效指导和服务好城乡建设,确保圆满完成三年目标任务。依法严肃规划许可管理,严格规划审查审批,严格核提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划控制意见,为城市更新、城市提质提供规划保障。

2.严守底线红线,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县直有关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实施好龙陵县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推动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全力抓好腊勐镇沙子坡、勐糯镇沟心寨等2个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年内竣工。抓好龙新乡绕廊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勐糯镇丛岗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耕地流出问题“回头看”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任务。

3.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提升要素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沟通对接,提前做好2024年要素保障工作谋划,及时编制好成片开发方案、努力提升报件质量,确保及时组件上报审批,确保用地得到及时合法保障。加强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管理,严格落实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与存量用地、违法用地挂钩的制度。

4.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从严抓好土地卫片执法监管,确保年度违法占耕比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范围以内。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私挖滥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秩序。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持续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5.保护与利用并重,切实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组织实施好《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执行规划准入,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做好硅石、稀土、砂石等资源要素保障,按程序编报实施矿业权出让计划。精心组织,完成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6.坚持人民至上,聚力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财产登记便民利企,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运用,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积极推行“交地即交证”,减少购房群众、用地企业资金和时间成本。扎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黄龙玉矿山秩序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政府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4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617,145.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69,814.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17,184.58元,上年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630,146.8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17,872,293.25元增加2,744,852.13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变动;二是2024年度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三是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纳入到本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99,960.80元,其中:本年收入16,869,814.00元,上年结转收入3,630,146.8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69,81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17,772,293.25元增加2,727,667.55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变动;二是2024年度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三是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纳入到本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17,145.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99,96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9,814.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14,772,293.25元减少2,952,479.25元,同比下降19.99%,主要原因是2024年护矿队员工资指标县财政统一下至各乡镇;项目支出8,680,146.8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数3,000,000.00元增加5,680,146.80元,同比增长189.3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预算2,000,000.00元;二是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3,630,146.80元纳入到本年预算;三是2024年增加龙陵县黄龙玉护矿队考核经费5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0,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3,365.1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5,300.00元为基本支出,用于支付本单位死亡职工家属的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3,305.09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8,958.6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8,589.28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26.41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及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

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5,509,020.38元,主要用于行政干部职工工资、公务经费、车辆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

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55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2200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50,000.0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黄龙玉护矿队考核经费。

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3,778,449.12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职工工资、公务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

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2024年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专项业务支出。

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3,080,146.8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配套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9,999.00元,较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0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999.00元,较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0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80次,共计接待约6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共申报项目4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5,167,184.58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5,167,184.58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4年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资金

1.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50号关于印发)。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管理,全力提升我县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需县财政安排专项业务经费用于开展规划管控、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灾防治、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

4.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工作。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00,000.00元。

6.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合理、科学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确保自然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与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项目名称: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1.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21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龙陵县每年配套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000,000.00元,用于防治本年度地质灾害,减少隐患点数量及威胁群众数量。县区必须提前将暂定的自筹配套任务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提高龙陵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000,000.00元。

6.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龙陵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可以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不断提高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项目名称:龙陵县黄龙玉护矿队员考核经费

1.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龙陵县进一步加强黄龙玉矿山秩序管理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20〕27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

县域黄龙玉矿山设置3支护矿队16个护矿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黄龙玉矿山护矿点建设,为护矿队配置必要的装备和设施,改善生活及办公条件。

4.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全面加强黄龙玉矿山秩序管理,杜绝黄龙玉盗采行为和矿山安全隐患,确保黄龙玉资源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与保护。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000.00元。

6.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有序地推进黄龙玉产业发展,保障相关人员待遇,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对规范龙陵黄龙玉资源的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推动龙陵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名称: 预算外专项资金

1.立项依据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50号关于印发)。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基本概况

为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需县财政安排专项业务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4.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通过执法监督,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占地等行为,保护自然资源不被滥用和破坏。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17,184.58元。

6.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从严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私挖滥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秩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193,770.44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2,765.88元,同比增长42.52%,占基本支出的27.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劳务费含上一年度结转项目资金927,346.80元;二是人员配套资金基数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01,258,742.91元,其中,流动资产4,531,132.31元,固定资产12,655,667.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3,335,362.91元,无形资产736,579.7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908,15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0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