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tj/2025120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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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评价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按要求上报龙陵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表,在《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调整后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中,我局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025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制定《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5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共19项,针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策16次。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法。扎实开展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动态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行为。2025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23件,其中土地案件18件,矿产案件4件,规划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4.66万元,罚款73.1482万元,没收重晶石30.74吨,没收建筑物、构筑物共10902.7平方米,拆除建筑物3371.38平方米,有力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一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主体信息、执法程序信息、便民服务信息、权责清单信息、救济渠道信息,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范围》,并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的记录事项、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2025年我局行政处罚全程记录制度的覆盖面为100%。三是明确法制审核的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并按要求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5年,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24份。
3.根据清理机构改革后的权责清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健全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程序的制度;坚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依法执法,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错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限大幅压缩。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收费项目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管理,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权力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1.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5年,我局共开展随机检查1次,对测绘公司的测绘资质、测绘质量、涉密测绘成果、地理信息安全进行了检查。
2.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5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3.积极配合参与案卷评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并配合县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评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制定详实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持续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我局配合参与案卷评查共3次,评查案卷共36件。
(六)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执行《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03号)要求,准确甄别群众信访投诉请求,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办理。二是在单位内部,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机构与业务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凡是导入法定途径的信访事项,相关业务机构要承接好后续分类处理工作,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依法及时充分履行好自然资源部门职责。三是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四是坚持局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对所受理的信访案件和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实事求是、限时办结、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我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件,均已按规定进行答复。未发生应当本级处理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的情况。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目前,我局干部职工62人(含10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54人。2025年,参加考试9人(8人换证,1人新考),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通过率100%。
我局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紧紧围绕普及法律知识和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党组会、周一例会、“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保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法治教育网”等学习平台,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积极学习与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025年,局党组会集中学法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9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由局领导带队,通过到集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2025年共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0余幅,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宣传2500余人次。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三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针对性和创新性有待增强。四是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压力依然较大。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全民自然资源法治观念。三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