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6-011305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1-13 |
文号 | 浏览量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五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2015 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按照《条例》,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狠抓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等情况
龙陵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龙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及《龙陵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各股室必须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龙陵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财政干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财政局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依据、政府采购信息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龙陵县财政局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均做到了主动公开,并在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上有较大提高,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及时编制发布了《龙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定期更新,将财政局门户网站作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编制《龙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每年按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善、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完善局门户网站查询功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丰富性,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便于公众了解掌握。
(二)探索应用新媒体,拓展公开形式
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并充分运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快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三)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建立培训工作常态机制,加大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力度,认真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