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109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镇安镇镇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GCZB-2021ZA-007C
2.项目名称:镇安镇镇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5.最高限价:¥999232.83元
6.项目采购内容:新建民族团结示范墙体文化,绿化美化亮化镇北社区老梨树至月亮田公路,清理沟渠修补道路以及购置安装景观小品。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公布内容为准(除特别注明者外)。
7.项目实施地点:龙陵县镇安镇镇北社区。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现场踏勘:拟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10.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1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2日9时00分至 2021年9月28日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1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不采用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1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
账号:6232813960000654934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
业务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010-86483801(7x24小时开通),QQ:4009618998。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交易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注:因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到潜在磋商申请人,在此期间磋商申请人应持续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补遗、答疑、更正或延期等相关信息,因磋商人查看信息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4.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
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0875-61201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陵县镇安镇镇安街
联系方式:0875-688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龙御江山售楼部沿河边往里50米)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75-688100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 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