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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202107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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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2021年度镇安镇户帕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镇安镇户帕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DSLLCG-2021-002

2.项目名称:2021年度镇安镇户帕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07343.55元

5.最高限价:¥1307343.55元

6.采购内容:户帕村硬化此水有毒至白家园产业道路2.06千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硬化路面宽3.5米,支砌挡土墙235立方米,混凝土面层7150平方米,天然级配砂砾石调型8150平方米,路肩2000平方米,土方7500立方米,挖石方833立方米,涵洞40米,软基换填136立方米。(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以施工设计图或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7.实施地点: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9.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证明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设备清单及人员配置情况或人员配置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3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并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5日08:30 时至2021年07月21日17:30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含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2.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2.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现场开标,逾期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磋商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6232813960000654058

收款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3126877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磋商单位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陵县镇安镇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75-688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S2幢7号101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987761754 0875-612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