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1080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龙陵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LCG2021(JC)×02
2.项目名称:龙陵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958320.00元。
5.采购内容:龙陵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1项。
6.服务要求:实施村(社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龙陵县121个村(社区),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一网通办”。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3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0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报名并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磋商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号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baoshan.gov.cn/,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
磋商申请人必须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如果磋商申请人没有按规定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需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
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文件为准。
注:本项目不采用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号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2.磋商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请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6232813960000654132
收款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3126877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注:因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到潜在磋商申请人,在此期间磋商申请人应保持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补遗、答疑、更正或延期等相关信息,因磋商人查看信息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875-3126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875-3126877
十、本次采购项目其他事宜要求:
1.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期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2.供应商代表原则上只1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