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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2021052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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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建设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建设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baoshan.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6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J2021-07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建设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本项目可研估算投资为97,920.56万元,实施方案测算总投资为98,577.13万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龙陵县所辖碧寨乡、腊勐镇、龙江乡、龙山镇、龙新乡、平达乡、象达镇、镇安镇共8个乡(镇)。

5.2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龙陵县资源情况、建设现状等条件,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工程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两大方面。其中,营造林工程包括木材基地建设和林下种植;支撑体系包括林区道路建设。

(1)营造林工程:①木材基地建设:木材基地建设总规模12.00万亩,按培育方式分,全部为中幼林抚育;②林下种植:林下种植总规模1.00万亩。

(2)支撑体系建设:支撑体系包括林区道路建设160km。

5.3运营内容:本项目作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运营内容包括:按照种植规范负责林品种植及管护,如松土除草、追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后期管护等;支撑体系中林区道路的维护;木材、绿化用材、苗木、石斛的采收和销售;林下经济及其他可开发经营等内容。具体运营维护内容以PPP合同为准。

5.4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5.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经营收入(即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经营收入来源于林产品收益,包括木材、薪材、石斛的销售收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方发挥专业优势,充分利用项目资源,积极拓展经营项目,产生的收益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协商分配,政府方获取收益可用于冲减政府方可行性缺口补助额。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龙陵县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项目公司。

5.6投融资结构:

5.6.1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本项目的注册资本额度由双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政府方持股20%、社会资本方持股80%。

本项目测算总投资98,577.1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9,716.00万元。依据双方股权比例确定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资本金出资额,其中:政府方出资3,943.0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5,773.00万元。若资本金额度发生变化,则由双方按持股比例筹集。

5.6.2资本金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时间由股东方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各自认缴的比例缴纳到位。社会资本投入的资本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5.6.3融投资方式

本项目除资本金外,项目缺口部分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采用项目收益质押等方式筹集,并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以融资贷款方式筹集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具体还款方式以放贷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

5.6.4其他

由于林业领域的特殊性,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已能产生收入,本部分收入优先用于冲减项目融资,但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为了能有效的推动项目进行,测算中暂不考虑建设期的收入。

项目合作期内,若政府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相关专项基金、贴息补助等,均视为政府方投入,用于冲减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额度。若资金有明确用途,按相关规定使用。

5.7采购范围: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建设国家储备林(一期)PPP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

6.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从社会资本方中标确定后签订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三十年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含)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各联合体成员均应该在项目公司持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3.1.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实体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及成员的持股出资比例及权利和义务,共同对采购人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报名、签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2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申请人若不具备相应资质,中标后项目公司应当依法对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任务进行招标。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独立报表或合并报表均可),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3月份的财务数据)。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4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应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提供具有一定的投融资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材料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或合作意向协议等)。

3.5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自行承诺)

3.6其他要求

3.6.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连续2个月企业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连续2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项税种均可)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6.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申请人的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开标时查询,若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3.6.3本项目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1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5月28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与下一阶段的采购环节。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一、网上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开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参照操作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代理机构可再次下达指令延长解密时间)

方式二: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三、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6月16日15点00分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0875-6121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2、24-26、30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13629665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75-6121214